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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个住建函〔2019〕26号 发布日期:2019-12-06 浏览次数:

杨林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建设路传染病院门诊部、金湖东路气象局两个人行横道口予以封闭或增设红绿通行指示灯的建议》的第26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路、金湖东路属于我市城市主干道,平均每小时车流量达2500余辆次以上,属于典型的混合交通结构,路口两侧商铺、住宅林立。建设路传染病院门诊部、金湖东路气象局两个人行横道路段在高峰时因受到交叉路口车流量大的制约以及非机动车和人流干扰,局部已经存在排队、延误,甚至偶尔堵塞的现象,道路交通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上述两个人行横道口已修建了人行天桥,七层楼处的电信大楼处已有地下人行通道。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将根据规划、交警部门的意见,在条件成熟时对建设路传染病院门诊部、金湖东路气象局两个人行横道口予以封闭,减少行人对车辆的交会影响,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上述路口的通行能力。二是将结合金湖东路的提升改造在金湖东路电信大楼至云锡宾馆路段设立隔离栏和道路中心隔离带,从而减少行人随意横穿公路、车辆随意调头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上述路段的安全畅通。

  感谢你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