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琴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第39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个旧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011年,个旧市委、市政府印发《个旧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范围,要求要着眼于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通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积极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向社区、农村转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等措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专业社会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50号)和省18部委联合印发《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云民〔2015〕1号)的要求,市民政局结合个旧实际,从2008年开始,在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支持下,由市民政局、市城区办牵头鼓励社区干部自学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目前,全市现有城乡社区39个,已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45名,居红河州前列,为应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处理社区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了人力资源方面的准备。
(二)依托“三区计划”项目,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013年8月,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申报三区计划的通知,个旧市民政局积极申报,被列为云南省首批三区计划的8个受援县市之一,在开展“三区”工作方案设计时确立了“围绕项目学专业”的“面、线、点”工作法,设计了10个“三区”子项目模式,在城区26个社区开展调研工作,将“三社联动”应用到“三区”项目的工作中,依托社区平台,委托个旧市关爱心灵成长社会服务中心,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对申报成功的14家社区10个子项目展开工作。
在省民政厅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的情况下,市民政局协调资金15万元,共计55万元。应用“方案预算法”,先拨付80%,待项目评估验收后拨付20%,保障项目计划开展的培训与活动落在实处,最大化发挥经费资源的社会效益。坚持“准备、启动、实施、评估与反思、收获”的原则强化项目管理9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开展专业社会工作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社区工作法、小组工作法开展子项目活动。
(三)积极培养本市社工人才和项目团队
在项目实施中,我市积极组织专业社工参加由省民政厅人事处组织的省外学习,分别指派专业社工师、社工机构负责人、民政局基层科有关人员到成都、广州、深圳、重庆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将学习到的省外先进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带回,培训社区干部、社工和志愿者,提升他们服务素质素能,用项目完成质量检验他们工作水平的提升,变“先会后做”为“积极行动,做了就会,边学习边实践,边实践边指导”。
2013年,三区项目共完成社区干部、社工、志愿者培训53次,培训人次总计2125人/次(含志愿者);组织社区子项目活动52次,参加活动人数总计1852人次。通过项目活动,不断提升本市社工的专业服务技能及组织活动能力,三区计划10个子项目的实施,培养了本市社工人才和项目团队,提升了社区干部从事社会工作和项目实施的综合能力和热情。
(四)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建设,规范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并实施,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即: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并出台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社厅考试中心负责实施。省人社厅每年都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积极向市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卫生服务等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单位,宣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政策,鼓励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2013年至今,我市每年都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干部和院校毕业生主动参加全国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社工43人。
(五)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聘用工作
在市属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事业单位,如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列入单位主专业职称系列。对通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兑现待遇。
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个旧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未形成合力,致使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欠缺。
二是全市40多名的专业社工师,大部分为社区工作者,致使其发挥社会工作专业的作用面不够广泛。
三是本市财政投入不足,没有预算专项社会工作事业经费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
四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开展专业社会工作的政策支持缺乏,造成留人难、工作难,社会工作师从业平台有限,相关待遇较低。
三、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趋势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门职业。主要表现于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服务,内容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治等。社会工作人才是相对社会工作提出的,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群众文化、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国家确立的主体人才之一,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趋势是为人助人、促进社会和谐。
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关系紧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密切关联。因此,深刻理解民政工作的内涵,准确把握民政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对于推动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政是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托。民政部门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民政工作在服务理念、服务对象、工作领域、功能作用等方面与社会工作存在着密切联系。多年来民政工作的实践发展,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思路
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造就一支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为重点,以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为手段,全面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相衔接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分布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的格局。通过对所有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有效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
五、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长远谋划,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宏观指导
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来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同时,对确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总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研究制定年度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和措施,切实加大对计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建立培训基地,夯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在市委党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内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通过进修深造、学习借鉴、交流合作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理论功底好、实践操作能力强的社会工作师资队伍。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充分发挥基地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
按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的要求,通过采用在职培训、脱产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全市现有的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大规模的专业知识培训,使现有的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基本达到初、中级社会工作人才水平。同时,通过选送社会工作人才到知名院校学习培训,或选派到州外先进发达地区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快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步伐
由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我市社会工作者教育管理办法,加快我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他们根据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求相应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适当扩大招生规模,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专业化、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鼓励我市中等专业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人才密集的单位,采取“社区帮教”方式,组织各方面人才进入社区,对社区工作者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培养社会工作人才的能力。
六、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
认真贯彻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联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好我市不同等级的社会工作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同时,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考核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社会工作者考核评估办法等配套政策,构建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使用范围
1.研究制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政策文件。市委组织部牵头,由人社、民政、司法等部门深入调查和掌握我市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现状,分析对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实际需求,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领域和配备要求,制定岗位标准,确定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出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政策文件,指导做好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设置和社会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
2.对我市社会工作岗位进行明确的定岗定责。民政、司法、人社、扶贫、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以及其他负有权益保障、社会救助职责的人民团体的社会工作者岗位需进行定岗定责;对于部分事业单位,因本身专业要求从业人员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如教育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等,这类岗位可对岗位性质进行调整,按照社会工作岗位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于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中的社会工作者岗位,要进行认定,规范社会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同时,通过认定,使社会工作组织能够享受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让社会工作组织健康发展。
3.对我市迫切需要的社会工作岗位进行公开设置。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性很强,需要自上而下的政策支持,一时难以到位,而社会的发展对某些社会工作岗位又迫切要求。可采取一是以政府雇员的形式设立公共岗位;二是把部分社会工作岗位的职能公共化;三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建立民间社会工作组织,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社会工作中来。
4.对生存力强的社会工作岗位积极进行培植。针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婚介服务等社会需求强烈、且采取有偿服务的形式开展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岗位,要积极进行培植和管理。一是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收费标准,保证社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是制定出台具体的从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从业管理,让这类社会工作岗位能够真正为社会工作服务。三是对农产品销售协会、产业发展协会等一些民间专业协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他们培养专业人才,使其成为具备专业水平的社会服务组织。
(三)建立科学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工作者创业的积极性
规范社会工作人才的薪酬和社会保险待遇,畅通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通道,使社会工作者在发挥作用中逐步提高社会地位和待遇,让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人员,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开展“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对于在民间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中从业的社会工作者,要适应社会工作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研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持体制和合理的薪酬指导标准。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可靠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坚持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双重激励的原则,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工作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与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享受同等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待遇。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社会工作人才,在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时给予优先考虑。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人才的先进典型,让社会了解、尊重、支持社会工作,激发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加强学习宣传,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针对当前专业社会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社会工作人才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普遍较低的实际,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专家讲座、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论述,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安排部署上来,增强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典型事迹,使人们逐步了解社会工作者高尚的道德情操、感人的精神力量、科学的职业规范和丰富的专业内涵,不断认识、理解、接纳、尊重社会工作者,努力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新局面。
(五)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调查研究,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打牢理论基础。要着力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包括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规律,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单位、社区、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关系等。围绕这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理论依据。
2.开拓创新,有计划地搞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市属级相关部门及其它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大胆探索,用新的理念、新的方法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部署,协调人社、民政、教育、司法、卫健委及工、青、妇等相关部门统一谋划,整体布局,扎实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局要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增长情况不断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资金投入的新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用人单位、社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个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切实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问题。
4.加大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改革力度。市人社局在支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有创新,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区义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对相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超越县(市)一级办理权限事项,要积极建议上级人社部门去研究解决。逐步形成左右协同、上下联动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体系。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