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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个住建函〔2019〕46号 发布日期:2019-12-05 浏览次数:

吉锦玲、何睿、王敬云、蔡海玲、黎孝平、白云红、丁剑、丁珂、毛伟玲、林霞、高文辉、谢雪梅、王燕(金湖西)等十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市直管公房租赁费过高、租赁费面积计算不当的建议》的第4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已执行了近20年,远低于市场租金标准。由于直管公房租金未列入听证目录,属政府定价目录,2018年经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制定个旧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调整后仍然低于市场租金,且直管公房中属于低保对像的群体已按相应标准保障。2018年4月起个旧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代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直管公房均按此《通知》标准收取直管公房租金。

租金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地段

档次

一类(元/平方米·月)

二类(元/平方米·月)

三类(元/平方米·月)

一档

5.9

4.4

4.1

二档

3.5

2.6

2.4

三档

1.8

1.3

1.2

我局房管处按照《通知》规定,依据建筑面积对直管公房租金进行计算,并接受市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市房管处收取的租金收缴、使用情况抽查、检查,均没有违反财经制度现象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房管处将积极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强化直管公房的管理,减少服务过程中的投诉。目前已在筹建直管公房管理系统平台,将利用该系统平台更好地在租金交纳、房屋报修、投诉建议等功能上进行提升,以达到快捷、方便的服务目标,以更好地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