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红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 的《关于落实中职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建议》的第105 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红财教发〔2017〕103号文件我们已认真学习,文件中第三条综合生均定额财政拨款经费标准的核定第(二)从2017起州属中职学校综合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补助标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中职部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按500元/人.年标准核定,州农校、州财校、州民族师范、州特殊教育学校(中职部分)按400元/人.年标准核定,补助人数按照招生规模内实有学生计算。各县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办学成本等因素,自行制定所属公办中职学校综合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我市迟迟未出台我市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生均拨款制度主要是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在年初预算时均按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安排保障法定配套投入。“全面改薄”等建设资金市级财政需配套三分之一; 新建学生食堂增加导致营养餐食堂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特岗教师工资除中央补助外其余为市财政承担;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市级配套比例已由5%调至10%;201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开始实施市级配套65%,每年约需500万元。由于近年来的“调资”、配套等刚性支出的增加,财政已不堪重负。
我市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红财教发〔2017〕103号文件出台以前,每年年初预算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50元 /生、年标准计算安排 ,经费不足时再由学校写请示上报,根据实际财力情况作调整安排。现我局的建议还是维持以前标准计算纳入年初预算,待财力好转后再考虑调增标准和出台新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生均拨款制度。
感谢你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吴云秋 8870034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