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个旧市基层委员会: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公共花区变成私人菜园的建议》的第85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个旧市金湖路派出所所在地原州属公检法单位个旧驻地及职工家属区,共有10幢房屋300多户私人产权的房屋及单位办公楼。
一、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监管单位是全体业主,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或者经业主大会后,可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
二、目前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工作,也无自管组织,根据提案内容,我局将积极配合社区及业主成立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后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