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号
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疫情蔓延传播,坚决打好疫情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全市范围内所有烧烤经营户营业活动,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