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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小水电站“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来源: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4-18 浏览次数:

  按照《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能源局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红水监督〔2022〕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站明确个旧市辖区内3座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三个责任”。现将“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0日,联系电话: 0873-2123981。

 

  附件:个旧市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个旧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个旧市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序号

所在市县

电站名称

投产年份

所有制形式

装机容量

坝高

水库库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备注

kW)

(m)

(万m3)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个旧市

绿水河二级站增容改扩建工程

2013

国有

30000

24.5

32.5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绿水河发电厂

史俊

个旧市能源局

康宁

蔓耗镇人民政府

何智欣

 

2

个旧市

阿邦电站

1975

集体

200

个旧市贾沙乡阿邦电站

李胜中

个旧市能源局

康宁

贾沙乡人民政府

韩会勇

 

3

个旧市

温水塘电站

1980

国有

800

红河鼎欣实业有限公司温水塘电站分公司

杨云峰

个旧市能源局

康宁

鸡街镇人民政府

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