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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蔓耗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 《个旧市蔓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蔓耗镇 发布日期:2024-08-1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蔓耗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个旧市蔓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个旧市蔓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个旧市蔓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8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20-26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14-18人,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蔓耗镇内居住的居民、法人(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向蔓耗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由年满18周岁在蔓耗镇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蔓耗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由蔓耗镇人民政府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或者由蔓耗镇人民政府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 

  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蔓耗镇人民政府(地址:蔓耗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邮编:661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2881062;18987315675;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78402116@qq.com。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参会通知 

  蔓耗镇人民政府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2881062;18987315675。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个旧市蔓耗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

 

职业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职业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名类别

听证代表     听证旁听人

电子邮箱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所属机关

 

申请的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申请人(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听证机关意见

 

 

签字(盖章):

          

备注

说明:1.此表供申请参加《个旧市蔓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使用;

2.请报名人填写此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