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心中的质量”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努力营造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让质量意识遍地开花,人人讲质量,人人说质量成为常态,把对质量认识的 “ 心动 ” 转变为 “ 行动 ” 。经州实施质量兴州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 “ 我心中的质量 ” 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1. 为红河州如何推进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2. 全州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3. 为某项工作推进中如何推进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4. 发生在身边的质量先进典型的纪实;
5. 对 “ 我心中的质量 ” 的认识和体会;
6. 与 “ 我心中的质量 ” 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
二、征文要求
1. 征文内容 。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以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切忌空洞无物。题目自拟,篇幅以 3000 字以内为宜,征文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超出征文内容以外的或抄袭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
2. 参与对象 :全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高中学校;
3. 征文方式: 从通知下发之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分别汇总本单位征文数,统一将文稿电子版和征文回执发送至邮箱: hhzj3856155@qq.com 。
4. 文稿格式 :请在文本眉头注明 “ 我心中的质量征文活动 ” 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学校名称)、联系电话。
三、奖项设置
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一、二、三等奖,高中组一、二、三等奖。征文结束后,州质标办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进行表彰奖励。有关优秀论文评选和表彰奖励的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 “ 我心中的质量 ” 征文活动作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州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组织、动员工作,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2. 提高参与程度 。开展征文比赛要充分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中学校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活动覆盖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高中学校等领域,使开展征文活动成为向广大群众征求质量意见、听取质量心声的过程。
五、联系方式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和监督科
联系人:王 蕾 李 玥 俞
联系电话: 0873-3856155
电子邮箱: hhzj3856155@qq.com
附件: “ 我心中的质量 ” 征文回执
红河州实施质量兴州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