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旧市城区农贸市场、广大人民群众、各位摊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聚集性街天赶集等活动一律取消,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8日零时起,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暂停赶集日(鄢棚农贸市场周日街天、新冠农贸市场周日街天)。禁止个人和商户在赶集日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
二、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禁止赶集的宣传和监管工作,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鄢棚农贸市场、新冠农贸市场)暂停街天赶集,对摆摊者进行劝返。
三、各乡镇(街道)做好城区农贸市场暂停赶集日(鄢棚农贸市场周日街天、新冠农贸市场周日街天)宣传工作,对进城赶集摆摊的村民宣传到位,避免村民进城聚集。
四、恢复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希望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正确认识禁止城区农贸市场街天赶集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自觉遵守通告要求,不参加街天赶集活动,维护好自身健康安全。
特此通告。
个旧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