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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三十一——沙甸司法所多管齐下 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来源:个旧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沙甸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广泛性和基层性优势,坚持依靠和发动基层调解组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原则,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力求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沙甸街道换届后,及时指导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推选调解委员、聘用调解员,并及时备案。目前,沙甸街道共设有街道调委会1个和社区调委会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个,联防联调组织2个。街道、社区调委会全部按照印章、标识、标牌、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六统一”标准进行了规范,共有74名调解员,村级调解员62人,主要由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主任、村监会委员和小组长组成;街道调委会调解员7人,主要由党政领导和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人组成,人民调解网络健全。 

  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充分发动各调解组织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交通、土地、婚姻、邻里等易发多发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群体械斗的纠纷排查力度,做到心中有度。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沙甸街道各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1件,调解11件。 

  加强调解业务培训。坚持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专门邀请律师或法官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技巧、调解方法等进行讲解与传授;紧抓沙甸街道月末理论学习契机,开展以部门为单位的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同时,沙甸司法所将业务培训下沉至各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采取社区一会一培训的方法,与人民调解员面对面交流,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各社区调委会认真履职、用心调解,增加了群众的信任度,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