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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三十——兄弟争执毁庄稼 定戈止纷划界线

来源:个旧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新一年春耕农忙时节到了,鸡街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中村干部反映鸡街镇水龙井村委会杨某玉栽种的农作物多次遭人损毁,司法所主动向纠纷当事人询问纠纷情况,纠纷当事人申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经司法所向村干部调查了解得知,杨某玉与兄弟杨某兴长期有家庭纠纷,父母多年与兄弟杨某兴共同生活,但是大哥杨某玉没有按期给付老人生活费,未履行赡养义务还一直管理栽种父母的土地,这引起兄弟杨某兴的不满,于是多次损毁大哥杨某玉的庄稼,杨某兴也承认是自己故意损毁的。 

  了解案情后,调解员认为:兄弟二人积累了数年的怨气,且多次引发冲突,并发生了损坏庄稼的行为,极易导致纠纷升级,酿成恶果。为防止矛盾激化,当即组织二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首先针对大哥杨某玉没有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其次,对兄弟杨某兴遇事不冷静,采用故意损坏农作物进行泄愤的方式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数次说服教育之后,双方当事人情绪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后,调解员结合父母的意愿,综合权衡考虑,提出调解建议:父母继续同兄弟杨某兴一起生活,原先分配给父母的土地由兄弟杨某兴管理栽种,大哥杨某玉将本年已种植的庄稼收取后即交付杨某兴栽种,因土地界限不详,由调解员现场测量划定界限,并挖出界沟,双方今后不得越界种植,也不得再毁坏对方农作物;杨某玉今后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不定期给予父母赡养费。 

  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心中的怨气得到释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农村赡养问题大多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及其他财产分配等问题,虽然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捆绑其他财产分割或土地使用权问题,但是考虑到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二者关联性很高,实际调解工作中,难以完全割裂二者的关系,所以,在调解农村赡养问题的时候,既要遵循法律,也要照顾老人的感情和意愿,同时兼顾子女的现实赡养条件,才能解开错综复杂的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