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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gjszfbgs/2026-0000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30
  • 时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2年6月,云南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同步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5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5〕46号),修订形成《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3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新增“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主管部门为市应急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4项。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主管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主管部门为市公安局;取消“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主管部门为市应急局。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1项。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主管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原事项名称为“食品经营许可”。

(四)调整许可事项实施机关1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原各乡镇为实施机关,现新增“具有宅基地管理职责的街道”4家(金湖街道、锡城街道、大屯街道、沙甸街道)。

(五)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州层面清单调整情况,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