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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政办发
  • 索引号
    gjszfbgs/2026-0000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个政办发〔2025〕18 号
  • 发布日期
    2025-12-3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5〕46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形成《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 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修订情况如下: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 3 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新增“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主管部门为市应急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 4 项。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主管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主管部门为市公安局;取消“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主管部门为市应急局。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 1 项。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主管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原事项名称为“食品经营许可”。

四、调整许可事项实施机关1 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原各乡镇为实施机关,现新增“具有宅基地管理职责的街道”4家(金湖街道、锡城街道、大屯街道、沙甸街道)。

五、其他。对 27 项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调整更新。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 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