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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gjszj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8
  • 时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个政办规〔2025〕2号)

一、起草背景

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工作开始提速,保障对象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方式更加丰富,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完善。为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改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型人才的居住条件,迫切需要制定《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部署和要求,市住建局于2024年4月安排部署了《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草拟工作。起草小组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建保〔2013〕40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个旧实际,进行了多方调查了解,拟定《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三、结构和内容

《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共十一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城镇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农业进城人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申请租赁补贴的准入条件。

第二部分:明确了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平方米/人,户均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明确了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按收入划分为两档。

第四部分:明确了五种情况下租赁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应的界定范围。

第五部分:明确了符合申请租赁补贴的2种情形。

第六部分:明确了不符合申请租赁补贴的4种情形。

第七部分:租赁补贴准入条件的动态调整。

第八部分:规定了租赁补贴从申请到终审的整个完整程序,以便于工作人员顺利进行操作。

第九部分:明确了退出申请租赁补贴的7种情况情形。

第十部分:对租赁补贴工作各单位(部门)的责任分工、工作纪律、资金管理等作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第十一部分:对《办法》的解释部门、执行时间等作出了规定。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办法》在法律责任上严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无自设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