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已完成“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并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3〕60号),对每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问题分项制定出细化整改措施。市委、市政府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同时完善督导检查跟踪机制,由市委办、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专项督察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进问题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问题: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设施设备不足、技术支撑能力缺乏,噪声管理无专职人员,部门监管职责不清,对噪声法宣传不够。噪声投诉居高不下,2021、2022年州级噪声污染投诉分别为3021、3941件;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收到涉及噪声投诉18 件,占总投诉 30%。
整改情况:
1.制定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函〔2024〕63号),解决好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交叉重叠等问题。市住建局在接到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后,及时通知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就工程项目存在的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立即整改,做到文明施工。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依法严惩。2023年办结施工噪声扰民信访3件。2024年办结施工噪声扰民信访2件。结合“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
2.按照2024年度监测计划方案,完成2024年功能区噪声监测相关工作。
3.2023年,生态环境部门出动90人次处置噪声类信访投诉36件。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出动106人次处置噪声类信访投诉51件,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动8人次处置噪声类信访投诉4件。
三、整改成效
制定印发《2024年个旧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方案涵盖了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监测以及污染源监测等多个关键领域,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环境状况,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环保法规,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同时结合“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铁腕治污的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始终把环境问题治理挺在发展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压实责任,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始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好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