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红河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已完成第四部分第二十三项第四个问题整改,并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部署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全力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依法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并下发《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和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治理成果。
(三)科学制定园区规划。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科学谋划产业定位、产业规模及产业布局,推动产业不断集聚和上下游联动发展。
(四)强化源头环境准入。园区在规划建设、园区招商、项目审批阶段,应按照“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提出的要求,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边界。以重点管控单元边界作为产业园区项目环保准入边界,产业园区的边界调整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相衔接,并落实到“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的动态调整。严格落实《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要求,规范产业发展方向。
(五)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各园区管委会应坚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原则,按规定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进、出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园区新建和调区扩区过程中应同步规划污水收集管网,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确保污水全收集。统筹推进废水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立企业间点对点用水系统,推动园区企业间梯度利用,提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各园区要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营维护,加快建设废水集中监控调节池或应急池,以及拦截、导流、降污、隔离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有序推进园区污水治理。涉重金属园区要结合园区和企业情况,统筹做好雨污水的收集利用和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问题:部分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抗风险能力不足。部分园区未建立健全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及相关环境应急措施,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作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单位,未配套建设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池。
整改情况:根据园区实际建设相应的调蓄设施,制定相关环境应急措施。
三、整改成效
(一)老虎山冲、冲坡哨2个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建设,从5月1日进入试运营阶段。
(二)已制定《老虎山冲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冲坡哨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化压力为动力,切实转变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不折不扣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不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退、减、调、治、管”五字方略为核心,抓实抓好水环境污染治理,围绕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切实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打好水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二是积极筹措资金。采取融资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做好施工力量组织。强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重点集聚强化多方力量,抢抓进度,确保尽快完成投入运行。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协作联动,实现联防、联控、联治,切实加强对片区企业废水污染源的管控,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守好片区水体环境风险安全底线。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