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时间:2023/12/29 16:18  浏览次数:

  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已完成“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并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抓牢抓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市高度重视,下发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个旧市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 2021] 59号)。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组4个工作组和办公室,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每个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重大问题由市级领导挂帅督导,全力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问题: 进驻期间,督察组对111件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20件,占比18.0%;对38件群众投诉进行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9件,占比23.7%。 

  整改情况: 

  (一)个旧市已制定《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个旧市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1〕59号),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个旧市生态环境隐患排查,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40人次,立案查处49件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共罚款503.5323万余元。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1680人次,检查企业315家次,开展联动执法检查企业52家次。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1680人次,立案查处57件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共罚款245.32万元。2023年至今出动执法人员1105人次,检查企业221家次,开展联动执法检查企业24家次。 

  (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12369及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做到接听、登记、回访一站式服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涉环境类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纳入环保工作视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1年,12369接件193件,信访事项处理率100%,办结率100%。2022年以来,12369接件32件,已办理完成32件,办结率100%。2023年以来,12369接件27件,已办结27件,办结率 100%。 

  通过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促进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稳定和谐,下一步着力在狠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对深层次和尚未暴露的环境污染矛盾隐患做好预警分析,做好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种可能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将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纳入环保工作视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