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4/01/19 15:06 浏览次数: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5号)文件精神,下达个旧市2024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2万元,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已拟定,现将个旧市2024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2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个旧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个财农发〔2021〕59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经个旧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3-2128879
扶贫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