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4/01/08 16:46  浏览次数:

  2023年,个旧市市共到位中央、省、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29.5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13万元,省级资金1412.54万元,州级资金58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8.966万元。实施安全饮水、人居环境、村内道路硬化等补短板项目,种养殖基地建设、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等产业项目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雨露计划等项目75项,现将批复实施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3年下达个旧市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6010.5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8.966万元,资金安排本着抓弱项、补短板及进一步加大产业投入的原则进行合理统筹安排。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实施项目74项,其中:产业发展(含生产项目、加工流通项目、配套设施项目、产业服务支撑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43个,安排资金3936.9万元,占投入资金65.5%;就业项目(含务工补助、就业、公益性岗位)4个,安排资金370.5万元,占投入资金6.16%;乡村建设行动(含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20个,安排资金922万元,占投入资金15.34%;易地搬迁后扶(含“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贴息补助)4个,安排资金240.54万元,占投入资金4%;巩固三保障成果(含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个,安排资金240.6万元,占投入资金4.08%;其他(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2个,安排资金300万元,占投入资金4.99%。 

  市级配套资金实施大屯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1个,安排资金118.96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率100%,项目单位实际使用资金6129.50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23年,个旧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项目的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乡村振兴局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加大产业发展投入的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四个不摘”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保障目标要求,以着力解决脱贫村脱贫户提升人居环境补短板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为重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批复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75项,其中:产业类项目43个,安排资金3936.9万元;就业类项目4个,安排资金370.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0个,安排资金922万元;易地搬迁后扶5个,安排资金359.506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240.6万元;其他(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2个,安排资金300万元。项目已全面按计划启动实施,项目开工率100%,批复项目按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率100%。 

  三、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上述75个项目,项目直接受益人口3530户13647人,实现全市所有脱贫村、脱贫人口全覆盖。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卫生状况,解决了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提高了农田地有效灌溉水平,带动地方经济作物、经济林果产业发展,促进农户增收及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 

  四、责任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3-2128879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