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九巡视组向个旧市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时间:2020/10/29 15:29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0年10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个旧市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第九巡视组向个旧市委书记沈焕然反馈了巡视情况,向沈焕然移交了巡视反馈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省委第九巡视组组长包书向个旧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文俊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红河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崔同富代表红河州委表态并提出整改要求;个旧市委书记沈焕然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个旧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个旧市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包书指出,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市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破解难题谋发展有差距;扫黑除恶还有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肃清秦光荣流毒认识不深刻;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整改不彻底;工程项目领域风险防范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顽固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作风不扎实,激励措施不到位;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等。同时,巡视组还发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办理。

  包书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市委领导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理论武装,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力推进个旧市高质量发展。二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各领域党的建设提质增效。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三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巡察监督,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文俊要求个旧市委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防范廉洁风险;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崔同富代表州委要求个旧市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深刻领会、认真研究、坚决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整改。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清醒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严肃性,深刻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视整改;二要全面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抓整改。责任领导要亲自上阵抓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具体负责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推进;三要用好巡视成果,标本兼治抓整改。一方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分清问题性质立行立改;另一方面要完善“长久立”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沈焕然代表个旧市委表态,对省委第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统一思想,坚决做到整改不回避、不遮掩。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抓整改,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抓整改,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抓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围绕加强政治建设抓整改,盯紧“关键少数”带头抓整改,完善制度机制抓整改。三是强化担当意识,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懈怠。做到推动责任上肩扛稳,推动问题认领到位,推动整改取得实效。个旧市将以积极主动的自觉、敢于担当的精神、从严从实的作风、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个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省委第九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同志,个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