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11/02 15:10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2〕36号

余伟、张跃辉、吕韬、张超、李建德、马宁、张超、罗媛等八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及尾矿库治理的建议》的第68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个旧市作为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长期致力于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工作,对市域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修复资金的支持较为乏力。2020年,个旧市被列入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范围,涉及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红河流域石漠化防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十三五”以来,个旧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号)以及《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五采区”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构建了“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 

  一、《云南省个旧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安排,个旧市于2021年4月委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个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阶段《实施方案》已完成初稿工作,待方案报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个旧市将根据实施方案对辖区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分年度、分批次的开展态修复治理工作,力争2025 年年底基本完成个旧市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生态修复新局面。 

  二、重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情况 

  2020至2021年个旧市及时启动个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期),该工程共涉及6个历史遗留矿山分2个项目实施,累计治理面积共计33.97公顷,项目总投资为1.04亿元,具体为: 

  (一)个旧市城市和通道面山“五采区”大屯黑马山采石场等3个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0年6月,我市委托省地勘院组织编制《个旧市城市和通道面山“五采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同年8月该实施方案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查通过,同意项目实施。项目涉及大屯黑马山采石场治理区、正波人工砂厂治理区、张乔顺采石场治理区,治理总面积约为16.4623公顷,项目总投资4580.55万元,建设年限2020年10月-2021年10月。目前项目已完工,于2021年12月29日通过市级初步验收,2022年3月29日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终验工作,正在按照终验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二)个旧市大屯街道象山头等3个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1年1月,我市委托省地勘院组织编制《个旧市大屯街道象山头等3个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同年8月该实施方案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查通过,同意项目实施。项目涉及大屯街道象山头采石场治理区、李保有采石场治理区、杨福德采石场治理区,治理总面积约为19.5620公顷,项目总投资为5853.69万元,建设年限: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现阶段正在开展转孔爆破、削坡退台工作,计划于年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三、市场化方式推进生态修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号)等文件精神,个旧市在有条件的区域已逐步探索建立了“1+3”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市场化推进模式,即“1个生态修复总项目”+“土石方消纳、生态修复治理、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3个子项目。通过“1”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行政策性贷款、融资,利用“3”土石方消纳、生态修复治理、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取得项目收益,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利息,从而实现生态修复项目资金自平衡,经济效益最大化。具体措施,一是在项目前期通过针对废弃露天矿山矿坑采用消纳土石方的形式对其采坑进行初步回填修复,既节约了前期治理成本,又可通过收取消纳费用的方式获取项目治理资金。二是通过对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砂石土料进行公开处置,来获取项目治理资金补充项目建设中期资金需求。三是待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后,通过统筹实施增减挂钩项目,采取环境治理与土地再利用相结合,将废弃矿山的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出来进行流转,其收益用于反补我市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四、申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情况 

  根据《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争取中央资金,做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按照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要求,个旧市积极参与,提供个旧市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数据,配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红河喀斯特断陷盆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1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红河喀斯特断陷盆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能顺利完成申报,个旧积极提交资料数据,配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示范工程的编制、申报工作。加大资金争取力度,通过州局申报《红河喀斯特断陷盆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中央资金,同时,个旧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个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协调市财政局配套地方资金,全力推进个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六、尾矿库治理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开展个旧市辖区内的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制定印发了《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个旧市辖区内尾矿库名录,按照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进行了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和修订了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档案,实现了“一库一档”。下一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将持续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尾矿造成污染,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吴恒乐    18314001045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