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时间:2022/10/20 15:33  浏览次数:

个住建函〔2022〕52号

黄锐、张明等二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红河商业中心遗留问题的建议》的第155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商业中心项目由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投资建设,位于个旧市建设路。于2010年7 月通过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为13.4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4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平方米。该项目住宅共595套,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已建设完工住户已入住。商业部份建筑面积5.42万平方米,装饰装修未完工,处于停工状态。 

  我市所有烂尾楼盘采取“破产重整”的方式进行盘活,2021年1月4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对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下达了裁定书,管理人编制了《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并刻制了红运花半里管理人公章和财务章。同时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相关涉案法院送达了红运花半里公司《中止执行、诉讼通知书》。 

  2021年1月20日管理人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并向主要债权人送达了债权申报公告。同时在个旧市新景佳园三期申报点开展了债权申报接待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目前企业真实负债已经基本清理甄别完毕,依据法律程序,对债权结果进行确认;对超过法定保护的利息均不予认定。司法查封房源依法中止执行程序。     

  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启动第二次债权人大会,本次大会主要审议表决红运花半里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 经过债权人大会审议表决,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两个方案表决通过。管理人将根据方案内容对红河商业中心的属于破产财产的部分进行管理并依法进行公开变价,用于清偿债权。资产变价周期为6个月。 

  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前三次拍卖均流拍,变卖期已结束,无竞买人。下一步将根据目前的资产情况制定债权清偿方案。 

  红河商业中心项目商业综合体运行已对接了大尔多集团和昆明唯孤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有意投资,大尔多集团预计投资5400万元,昆明唯孤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预计投资64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清偿方案确定后需要对破产资产进行处置,故具体方案还在商议阶段。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建议商业部分业主推选业主代表,代表商业部分业主参与小区事宜决策。个旧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会及时将项目整治进展情况向商铺业主代表进行反馈。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