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时间:2022/10/20 15:31  浏览次数:

个住建函〔2022〕50号

民建个旧市委员会: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个旧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35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9月3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101会议室举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2022年1月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上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按照立法程序,《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修订)目前正处于报审阶段。2021年6月11日至7月12日期间,《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梳理,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共提出86份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维修资金使用、小区车位及停车收费、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物业企业监管、空置房屋免收物业费、维权投诉机制处理、物业维修维护、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等,属于当前物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经综合考虑,上述问题均在规定修订中采纳并有所体现,详细的具体建议内容将在随后配套《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修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3月22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州人民政府起草了《红河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已向各县市征求意见,我市已将征求意见反馈到州住建局。 

  至今《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红河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还未正式出台实施,待相关文件出台后,我市将根据出台后的实施文件,结合个旧物业行业的实际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完善个旧市的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为我市物业企业推进市场化运营提供相对完善的政策依据。 

  感谢你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