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11/02 16:02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2〕26号

娄家和、汤春雨、涂发聪、李玉贵、孙辉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大屯街道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的建议》的第19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土地流转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实行土地流转一是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由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现阶段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现象,通过实现土地流转,将土地资源集中开发经营,使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农民收入得到提高。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农民分散经营、生产、产品都形不成规模,市场竞争往往处于劣势,有一技之长的种田能手想扩大规模经营却缺乏土地。通过流转能有利于解决和实现土地、劳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组合,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有利于推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 

  关于将大屯街道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的建议。大屯街道是未来我市的主要发展方向,发展大屯片区是实现我市城市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和举措。将区域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调为一般耕地对今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该建议的提出非常有意义。 

  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要用“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2022〕345号),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利用稳定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不做调整。 

  基于我市“国土三调”耕地现状,我市正在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平衡,积极向省、州申请核减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如果省、州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同意核减我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我们将统筹考虑大屯街道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前景,酌情核减大屯街道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部分永久基本农田调为一般耕地。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张娅玲      0873-2125697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