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民政局对个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个旧市民政局 文号:个民函2018〔16〕号  时间:2018/10/02 15:43  浏览次数:

易翠萍等代表 :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社区配置居家养老活动室的情况反映 》的第10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年人活动室是老年人沟通、交流、学习和文体娱乐的公益设施,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阵地,是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场所,也是建设和谐文明新农村的内容。近年来,我市把老年人活动室建设作为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的重视努力下,采取基层居委会(社区)出一点、城区办投入一点、向社会力量集资一点、市老龄办补助一点、市相关部门支持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了我市基层老年活动室建设步伐。你提出的恳请政府养老,为老百姓解决活动场所,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协商,鉴于市级财政目前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将你们要求补助资金情况转报州民政局尽力争取项目资金,已于6月7日将《个旧市民政局关于个旧市新电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经费补助的请示》(个民字〔2018〕59号)转报州民政局,现待批复。

  建议你们社区按照一室多用、交叉活动、综合利用的原则,把老年人文娱活动、体育活动、残疾人活动、妇女活动、共青团活动、科技培训、居家养老服务等纳入活动室建设内容,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你社区应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城区办民政科的协调沟通,适时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