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21
信息分类
政策及解读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6
信息名称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个旧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个旧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个旧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数字经济、怎样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七大数字经济产业”和“十大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顶层规划文件,为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指明了方向。 

  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将数字经济纳入全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2019年,“数字云南”首次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全力建设数字云南”。2022年,省级相继出台了《“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2023年,州级出台了《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文件。 

  我市数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21年底,集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6户,2021年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1.18亿元。  

  二、《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围绕“数字个旧”建设发展目标,坚持“技术创新、产业融合、绿色发展、信息共享”路径,壮大“材、器、端”制造,培育“数、智、软”产业,以场景创新、融合应用为引领,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标杆,让数字经济成为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到2024年,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沿链聚合,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与信息服务等前沿产业实现无中生有突破发展,积极融入红河州“材器端数软智网”产业集群,高原特色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数字化转型亮点突出,成功打造省、州数字化转型标杆应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突破10户,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5亿元。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着力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 ”“强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撑”共提出了8项工程。 

  一是数字产品制造业强链工程。大力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培育发展高端电子元器件、积极融入州级智能终端制造集群发展。 

  二是数字要素驱动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积极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三是智能制造赋能工程。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四是数字农业发展工程。加快农业数字技术赋能、构建农业数字化应用体系、完善农村电商支撑保障。 

  五是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实施智慧生活培育计划、积极发展智慧旅游、推进智慧物流推进计划、提升数字服务与治理。 

  六是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工程。包括个旧市城市运营中心、个旧市云大数据平台、个旧市城域物联网。 

  七是数字经济企业倍增工程。聚焦“材器端数软智”等重点领域,构建数字经济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群体,开展企业精准施策、分类扶持。 

  八是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工程。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方向,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及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州级制定的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招商目录,确定招商对象、招商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加入州级招商大数据平台,按照全州招商引资工作“一平台、一体系、一盘棋”和招商引资全流程工作,实现招商引资科学决策和智能管理。积极参加招商推介会,各类数字经济峰会、论坛、赛事活动,吸引一批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落户。建立领导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精细化开展企业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时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落实,针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数字英才保障、完善创新体系支撑、加强数字经济政策等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