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查前公示的通知(个财监发〔2024〕5号)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4/04/24 11:15  浏览次数:

市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查前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人员 

  (一)检查对象 

  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个财监发〔2024〕4号)“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中各抽取1个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地方金融机构中随机抽取1个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抽取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个旧市农业农村局 

  2.社会团体:个旧市红十字会 

  3.企业:个旧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国有企业)、富滇银行红河个旧支行(金融企业) 

  (二)检查人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2024年4月22日,市财政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现场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5人:胡春华、杨晓、张梅、顾亚林、袁子人。 

  二、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前结束。 

  三、检查内容 

  按照《个旧市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个财监发〔2024〕4号)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四、检查方式 

  通过询问、查阅财务会计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5.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六、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0873—8870052 

  举报地址:财政监督、法规和税政科(行政审批科)(个旧市阳山大道142号市财政局414室),二楼设有举报信箱。 

  举报邮箱:731346232@qq.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