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社区 物业新规入人心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3/24 09:20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16日,在《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实施之际,个旧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个旧市司法局金湖司法所,邀请个旧市法律援助律师张艺莹开展《规定》专题讲座,辖区13家社区主任、人民调解员共60人聆听讲座。 

 

 

 

  此次讲座结合当前小区住宅物业管理的现状,从“什么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规定》的第十四条、十六条、二十条、三十条法条细节,帮助在场人员更好地掌握运用。同时,针对街道、社区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明确物业企业职责,业主如何维护权力,乡镇(街道)的管理责任。现场,张艺莹律师还对大家提出的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业主表决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空置房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哪些情况下无需交纳物业费、电梯费交纳等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质量,对优化居住环境、改善城市面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此次宣讲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物业法律问题20余个,有效帮助街道、社区提高了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能力,同时教育引导社区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