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3年小学阶段招生方案

来源:市招考办  时间:2023/06/07 15: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云南省教育厅、红河州教体局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 总体要求 /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 基本原则 /

  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收一年级新生;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原则,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 招生计划 /

  说明:招生人数超过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协调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 招生对象 /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 工作安排 /

  各中心校及城区各小学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备案。

  各中心校

  主动对接各社区(村委会),按各完小、教学点的分布情况,组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就读。

 

  城区小学

 

  划片方案

  (1)红旗小学:从云庙-大桥街-文庙街一线以南,含锡城街道阳山社区老冠小组、杨家田社区。

  (2)绿春小学:五一路;青年路;红旗东路从入口至上园丁小区南侧;金湖东路从抗洪纪念碑起接五一路;金湖南路从怀源芳圃及工人文化宫以东接五一路。

  (3)和平小学:中山路从大桥街起至人行天桥止;人民路从原百货大楼(人民路单号87号)、原新华书店(人民路双号60号)起至大桥街道路中间止;金湖南路双号由原市粮食局大院(金湖南路20、30、32号)起往西至66号,单号由市人民医院(金湖南路17号)起往西至53号;和平路南侧及北侧15号东部分。

  (4)和平小学大屯校区:团结社区;团结社区以东个旧属地的单位和小区。

  (5)人民小学:和平路北侧15号以西;中山路从人行天桥起以北;金湖南路从人行天桥起北侧,南侧从市公安局宿舍小巷及对面进入农贸市场路口(自来水公司宿舍)以西部分至人民路路口;金湖西路东侧从人民路接口处至安寓世家湖滨广场入口处,西侧从人民路接口至鄢棚南路接口;鄢棚南路南侧;个金公路从与鄢棚南路接口起至西口冲东侧;金盆小区、绿海小区(含养路段)、锡城街道阳山社区。

  (6)金湖小学:金湖东路从抗洪纪念碑起至电信大楼;红旗东路从入口至上园丁小区北侧;边防支队大路至边防花园小区(含边防花园小区)南侧;金湖西路东侧从电信大楼至安寓世家湖滨广场入口。

  (7)鄢棚小学:边防支队大路以北部分;鄢棚南路以北部分;建设路从电信大楼路口至锡都隧道口;个金公路从与鄢棚南路接口起以北部分;盛世佳园。

  (8)宝华小学:人民路从百货大楼路口至新街路口西侧;永胜街从新冠路口起至隆泉明都、景秀文华小区;新冠路;新街从人民路路口至环卫处南侧、西侧(含环卫处大院);新工人村-锡城街道新寨社区接个金公路南侧;烟草小区、碧桂园小区。

  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户口册;②不动产证(房产证、有效居住证明)。

  (2)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②父母身份证。

  入学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23年6月17—18日)

  ①6月17日,户籍在城区对应派出所,且房产在对应小学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手续。

  ②6月18日,户籍不在城区对应派出所但属个旧户籍人口,且居住在对应小学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手续。

  (2)第二阶段(2023年6月19—22日)

  ①6月19日,各小学将第一阶段报名情况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确定各学校剩余学位及分配方案。

  ②6月20—21日进行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学位原则上优先分配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多年来对个旧教育关心支持的友联单位;对个旧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优秀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子女;符合《个旧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公开招考、人事调动等形式,使用单位机构编制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的子女。

  ③6月22日,各小学将第二阶段报名情况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公示第二阶段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剩余学位。

  (3)第三阶段(2023年6月23—24日)

  ①6月23日,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到居住片区的学校领号,学校组织登记。若需求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总数,直接确定入学名单;若需求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总数,抽签确定入学名单。

  ②6月24日,领号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量的学校组织抽签,抽签在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和教体局的监督下进行,相关小学全程录像,辖区派出所警察维持秩序。所有抽签抽中的适龄儿童及第二阶段确定的入学适龄儿童,在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若抽签未抽中的,由市教体局协调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按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

  / 其他事项 /

  (一)落实“三年一户一学额”

  2023年9月1日入学的,户籍迁入及不动产证(房产证)过户必须满3年。

  (二)户籍与房产一致的说明

  户主、房产所有人必须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需要就学学生的父母至少有一方户籍在户口册中、至少有一方为房产共有人。户籍、房产证一致的,按对应划片的学校就读。

  / 工作保障 /

  (一)进一步严明招生纪律

  各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招生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

  (三)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纪依法査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一律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教体局将对保障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行为。

  监督电话:0873-3059711、0873-305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