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税务局  时间:2024/03/04 14:59  浏览次数: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个旧市税务局”)2023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个旧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在推进落实各项税收重点工作的过程中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精准度和规范性,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切实把法治思想贯穿于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法治理论水平稳步提升。依托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及青年理论小组学习活动,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兴税”APP线上学和参加“灯塔夜校”线下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等会前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全年共组织干部会前学法30余次,其中组织召开“第一议题”学习15次、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及其办公室会前学学习4次,市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前学习8次,市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前学习3次。组织全局干部180余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1次,持续推进税法宣传与党建引领深度融合,依托主题党日活动与税法宣传月活动,推动税法宣传与税收管理相辅相成,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帮助全体税务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的宗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3年,个旧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组织税收职能,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统筹抓好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优化服务便民办税、规范税收执法等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税务担当,始终坚持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以知行兼举、以知为行、以行提效为抓手,以开班培训、税收宣传为举措,积极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应享尽享”齐头并进,更好更准地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个旧市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制定各项规定,并认真履行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3年未发现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文件。 

  (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个旧市税务局已及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布税务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切实加强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积极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等清单制度,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个旧市税务局依法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制定规则,并将风险评估、合规性评估、合法性审核设置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置程序,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才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 

  个旧市税务局对日常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开展法制审核,认真完成法制审核的相关报告及统计报表数据统计工作。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达100%。持续做好执法音像记录工作,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建成约谈室1个,启用电子征管档案管理,执法记录仪采集的数据及时导入电子征管档案,实现执法记录全过程的电子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完善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按照《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第7号)(该公告于2023年10月1日废止)、《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第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内容确定的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按照税务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工作,2023年度共受理税务行政许可84条;作出318条税务行政处罚,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未发现作出处罚决定不合规的行为。 

  (三)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个旧市税务局税收执法人员在进入税收执法岗位之前均须通过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将法治素养高、法治观念强的税务干部充实在税收执法一线,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高效落实,税收执法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个旧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要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办税服务厅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演习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保障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 

  个旧市税务局把加强税收管理同“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主题教育,以建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税费征管改革,在办税服务厅设置1个“税宁”调解室,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畅通纳税人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化解数起涉税争议,及时听取、收集纳税人的有效意见建议并进行回应。2023年,个旧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评为红河州“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示范点。 

  (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个旧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的内容要求,设立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发《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关于设立市局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列入市局政策法规及督察内审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行政应诉能力。2023年个旧市税务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个旧市税务局市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推动内控机制常态运行 

  个旧市税务局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不定时开展相关指标扫描,识别执法风险及执法过错,推进内部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及时化解内部风险。同时,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扫清管理和监督上的盲区,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科学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个旧市税务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做好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举报信箱、设立检举接待室等措施之外,充分利用好红河税务“码上监督”快速举报通道,克服传统举报方式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在市局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区域摆放州局党委纪检组统一制作的“码上监督”宣传展板5块、工作台签10个,宣传卡片1000张,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外部监督“最后一公里”。2023年,未收到涉及“码上监督”反映的问题线索。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个旧市税务局坚持靶向监管,以数据为驱动,以大数据云平台为支撑,强基固本,统筹兼顾,上下协同,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营商环境优化措施,组织全局干部对核心征管新升级的相关补丁及时进行学习,并对相关干部开展操作培训2次,利用“每周一学”等方式积极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内部宣传辅导,助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入税收征管转型升级普法宣传,积极组织重点税源“首席联络员”与“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服务团队开展走访宣传,并通过“云税通”、“红税主播送政策”、电话、税企微信等线上渠道精准推送办税提醒、税费政策。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个旧市税务局建立健全全面依法行政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由市局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和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统筹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推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2023年个旧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持续强化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