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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个旧市医保局
信件标题 您好,请问新生儿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能不能报销?
内容 您好,请问新生儿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能不能报销?
创建时间 2025-03-4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3-07
回复部门 个旧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到账,待遇享受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即出生起的就医就诊费用可予以报销。若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才参保缴费,则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就医就诊报销待遇,即出生时的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新生儿参保手续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出生医院的医保办公室、所在的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相关政策详情可咨询0873-21220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人 个旧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