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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个水函〔2026〕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

白世伟、罗建等两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绿冲河河道治理项目施工便道的提议》的第78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件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踏勘与综合研判。经核实,提议中的“绿冲河河道治理项目”为“个旧市沙甸河邦干段治理工程项目”,项目监管主体为市水务局,实施主体为个旧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工程尚未全面竣工,河道沿岸收尾施工仍需依托现有施工便道保障工程车辆、机械设备正常通行,暂不具备便道恢复条件。

为持续完善全市水利基础设施,我局将加强与市财政局协作,联动鸡街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争取上级各类水利项目资金,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规划,结合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加大水利建设投入。该项目计划于今年汛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由个旧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现场实际编制施工便道恢复方案,在取得相关耕地权属村民一致认可后,严格按照方案落实便道恢复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水务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