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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6-0067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市人民政府卫生防疫职能的专业机构,属全额拨款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中心业务范畴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预防、监测、健康促进、现场流调、检测、治疗“六位一体”),以预防和控制危险因素、疾病、伤害和失能,提高全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目标;在继续加强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同时,积极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重点加强疾病预防的技术决策、信息综合、防治实施、应用研究和预防服务等功能。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七科一室,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科、性病与艾滋病防治科、慢性病综合管理科、地方病与病媒生物、卫生科、检验科、财务科及党政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个旧市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疾病控制工作

(一)传染病控制管理工作

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

2025年,全市29个网络直报单位,均能正常运行传染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全市所有网络直报单位均实现CA数字证书和VPN双重认证,确保传染病报告数据安全,及时报告率99.99%。除做好各类传染病日常监测工作外,一旦发现或接到疑似传染病疫情,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将其控制在“萌芽”阶段,有效避免了传染病疫情在我市的暴发流行。按照要求,对AFP、麻疹、乙脑、伤寒/副伤寒、手足口病重症及死亡病例等需进行个案调查和处置的传染病均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做好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手足口病、狂犬病、人禽流感环境监测等传染病监测、预防工作,以便及时预警。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情况

实时监控个旧市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系统,科室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或接到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完成2025年个旧市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4家哨点医院任务。

(三)免疫规划工作

截至12月31日,对全市接种单位开展了7次工作督导或考核。免规疫苗接种率(以免规出生队列分年龄段统计)基本达到90%,完成州级要求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AFP本地病例上报及调查、疑似麻疹风疹的本地病例上报及调查。完成乙肝日常监测工作。

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疫苗针对疾病主动监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2016年4月以来,按照文件要求启用《云南省AFP、麻疹、乙肝等免疫针对疾病主动监测表(2016版)》进行疫苗针对疾病的主动监测,并于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个月主动监测结果至红河州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2025年1-12月份未发生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流行。

根据《云南省2025年在校适龄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根据国家文件通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全面开展电子预防接种证建设应用加快推进跨省异地预防接种数据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5〕118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电子预防接种证应用推行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疾控免疫发〔2025〕13号),推动电子预防接种证申领应用。

个旧市开展2025年云南省惠民政策,即云南省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已完成接种单位的培训、人数摸底、学生名单数据上传、疫苗计划上报、运输及接种等各项工作。

个旧市开展捐赠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2月31日,州级已配送疫苗至各县市,完成接种单位的培训。市级配送疫苗、人数的摸底、宣传、接种等工作将于2026年开展,计划于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捐赠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2025年全市共有5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门诊复审工作,5家均已通过二级门诊复审。

(四)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及时报告新发病例,并确保信息完整,对高危人群进行行为干预,按要求完成艾滋病哨点监测和国家综合监测任务,加强对感染者的管理,对性病防治采用宣传教育、检测发现、性病监测、转介治疗、丙肝监测等手段,扩大民众对性病艾滋病危害知晓率,提高民众自我保护意识。

(五)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职业健康检查常规监测覆盖除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外的10 类 132 种职业病相对应的各类职业健康检查内容。监测对象为接受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及事故应急时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本年度本辖区内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企业中选取尚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小微型企业,对其接触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完成率为100.31%。对2025年省三院复核的筛查数据(即明确尘肺病影像学改变的患者)进行粉尘危害接触史调查,并向患者提出进行职业性尘肺病诊断等相关建议,完成随访并上报尘肺病随访。对辖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外地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报至本地的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和职业健康体检个案卡按时审核。根据《红河州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选择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监测,现场调查和监测完成率为100%,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掌握我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研究分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为监管执法、制定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超额完成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任务、健康企业职工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通过专业人员授课、播放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宣教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宣传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如何防范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生风险,如何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等相关知识。开展职业健康帮扶工作,现场指导企业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发等工作。

2025年1至12月对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380户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通过个旧市职业卫生微信办公群向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广泛宣传用人单位防治责任、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和自我防护等知识。

(六)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对视力不良、近视、超重肥胖、营养不良、龋齿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日常监测;按国家要求进行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运动行为,伤害相关行为,烟草、酒精、毒品等物质滥用行为,不良用耳行为,日常卫生行为,青春期健康相关行为,网络成瘾、抑郁和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以及学生校内外用眼、读写姿势、电子屏幕使用、近距离用眼习惯、户外活动及睡眠、近视检查及矫治、脊柱弯曲异常相关行为调查,待国家返馈数据后,将开展相应的干预工作。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学生常见病防控干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学校卫生宣传工作。

(七)慢性病管理工作

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为75.47%,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83.61%,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76.03%,本着点面结合、细化管理、稳步推进的慢性病防控工作原则,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我市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

完成死因登记报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管理工作任务数。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根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要求,开展"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的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发放慢性病宣传资料,针对群众开展慢性病健康咨询等方式向居民群众详细介绍了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癌症、高血脂等慢性病的危害及预防方法,以及精神疾病的治疗与预防。

完成全人群肺结核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纳入项目管理率100%,筛查、转介到位率4.13‰,完成访视病人和督导、转诊和追踪。对重点乡镇常住人口进行筛查,开展遏制结核攻坚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和“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和疾控中心采取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合处置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学校结核病疫情扩散。扩大宣传,组织专家走进学校、社区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重点讲解结核病的传播途径、症状、预防措施及国家免费治疗政策。

麻风病的防治通过线索调查、对病人精准管理、定期到辖区内乡镇进行督导、加强药品管理、对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发放防护用品、生活费等关爱手段,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工作指标,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张贴宣传画,扩大群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为早发现、早治疗,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打下基础。

(八)检验检测工作

完成例行市政供水卫生监测、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水质监测项目工作任务。

做好日常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霍乱等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监测、鼠疫及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寄生虫病及地方病监测、艾滋病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样品检测、禽流感监测、各项抗体检测;完成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及时送检新冠疫情监测及阳性毒株病例和核酸检测工作;协助完成红河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寄生虫项目采样。

承办全市HIV抗体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完成辖区内3个快速替代实验室、2个HIV初筛室及86个初筛点的的盲样考核,已经按时完成上报工作。通过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组对我市实验室数据质量核查和实验室业务指导,对照发现的问题,参检的艾滋病实验室均已进行了整改。参加两次省级、一次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室间质评,结果为一个满意、两个优秀。认真做好本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及管理评审前期工作,以顺利完成中心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及资质认定。完成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考核和各类临时性工作。

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及鼠疫防控开展情况

做好日常疟疾、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布病、鼠疫等地方病防治,完成率均达100%;圆满完成了2025年个旧市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监测培训和现场调查工作;为了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四害”传播疾病的风险,个旧市卫健局委托第三方舒克有限公司在建城区以及各乡镇持续开展春秋二季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工作,通过病媒生物消杀后监测数据显示,鼠、蚊、蝇、蟑密度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 级标准以内。

二、卫生监督工作

(一)医疗机构监督

打击非法行医,进行非法医疗美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丙肝、性病、乙肝母婴传播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指南开展工作,但也存在部分机构在人员培训、疫情报告和患者隐私保护等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性病的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2025年全年巡查医疗机构223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113人次、车辆86台次,下达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巡查建议书120份。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完成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数,双随机公共场所监督完结率100%,因双随机检查名单抽取后,在未进行检查前,经营户因自行关闭导致完成率89.01%。对日常的学校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工作紧抓不放,同时做好卫生监督协管,2025年全市巡查总户数3418户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组织信息员培训,结合2025年“饮用水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结核病日”、“预防接种日”、“世界无烟日”、“职业病宣传周”、“艾滋病日”等活动,开展了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利用配发的现场快检设备开展巡查工作。对医疗机构使用中的紫外线消毒灯的紫外线辐照强度,进行快速检测,以达到监督协管目的。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不填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8361391.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1391.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38594.94元,下降18.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38594.94元,下降18.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8361391.52元。其中:基本支出7895208.47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466183.05元,占总支出的5.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38594.94元,下降18.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0835.48元,增长8.53%;项目支出减少2459430.42元,下降84.07%;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动;经营支出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动。具体情况是:

1、“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376897.21元,其中:(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495.00元,主要是支付退休人员住院陪护费,上年无此支出;(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4977.76元,系年内新增招考录用2人;(3)“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19367.17元,本年无此项支出;(4)“2080801 死亡抚恤”比上年减少273002.80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2、“210 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1518431.73元,其中:(1)“21004 公共卫生”比上年减少1566888.44元,系“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比上年减少856151.61元、“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比上年减少34943.58元、“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比上年减少679570.49元、“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比上年增加3777.2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有所减少;(2)“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43322.71元,系“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386.2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49058.44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3349.51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实际缴纳支出数拨款;(3)“210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5134.00元,系年内支付专项工作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95208.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49943.47元,占基本支出的9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2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183.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经费21982.50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商品和服务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73405.41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36305.00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12633.24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产生的各项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2573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爱国卫生运动和市级要求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139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38594.94元,下降18.03%,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12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完成年初预算的31.5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自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不再列入本单位支出,但2025年预算依然反映退休人员支出;二是按年内实际支付数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住院陪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6363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1845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主要用于单位速运转开支、专项工作支出和在职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内实际支付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等核算,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等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53211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4%,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及支付在职人员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60727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26498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重大专项疾病防控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1263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产生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2664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5039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527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201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支付各项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在职人员情况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决算为6540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76.90元,增长105.4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年内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年内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65405.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76.90元,增长10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40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76.90元,增长105.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6540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继续贯彻中央提倡的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必需的支出合理安排,杜绝不合理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576.90元,增长10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车辆保险费、燃料费和北斗定位终端维护运维服务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05.44元,主要用于各种疾病防控、日常监测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公共卫生日常监督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5983396.11元,其中,流动资产1451529.96元,固定资产4531865.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837.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6242.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020.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050.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1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