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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6-0066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强化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个室字〔2019〕19号)文件规定,个旧市民政局属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9个机构(科室):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地名区划科、社会事务科、养老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我单位为民政局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夯实困难群众增收基础

1.按规定及标准,逐年提高低保特困补助标准。受理救助信访9件,办结率100%。

2.建立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并统筹实施物质类社会救助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开展个旧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和留守儿童巡防项目,自开展以来服务5万余人次,推进物质救助与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类相结合,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3.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

4.针对困境儿童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个旧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高龄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和全面排查,共发现动态管理更新不及时等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市域养老服务综合能力

1.优化设施布局。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全面提升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2.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培训养老护理员60人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师9人次。

3.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改隐患19处。处理涉老服务投诉6件,办结率100%。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保障老年人财产安全。

4.推进智慧养老。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

(三)聚力基本社会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各领域发展

1.优化婚姻登记工作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2.强化殡仪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殡葬服务费用,对殡葬服务项目以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公布。二是稳妥开展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3.深化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升社会温度。

(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铸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1.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激发社会活力。

2.织密个旧市地名“一张网”,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启动新一轮县乡级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截至12月,完成“个金线”“个河线”“个元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实施方案的编制、界线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指导乡级按要求做好“鸡街—贾沙线”“锡城—卡房线”“沙甸—鸡街线”“大屯—锡城线”4条乡级界线联检,有力有效推进各阶段联检任务。二是逐项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47977681.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77681.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85861.24元,下降4.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82861.24元,下降4.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00.00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低保收入比上年减少501.27万元;二是其它城市和农村一次性生活补助收入减少36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47979677.57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817.27元,占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145264860.30元,占总支出的9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87591.24元,下降4.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5989.21元,下降6.09%;项目支出减少7011602.03元,下降4.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低保支出比上年减少501.27万元;二是其它城市和农村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减少360.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4817.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2958.27元,占基本支出的9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859.00元,占基本支出的7.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264860.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2024年度社会救助服务;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1996.00元,主要用于党的建设类学习报刊书籍征订支出;节地生态葬法补助项目经费9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安葬人员补助;收养及能力评估经费17075.83元,主要用于开展老年及儿童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经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经费91573.41元,主要用于儿童工作经费;民政事业专项经费11195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2025年度社会救助服务;佳信公司委托业务费项目资金54000.00元,主要用于贾沙养老项目前期费;济民商贸有限公司养老保险项目经费183333.24元,主要用于缴纳济民商贸公司职工保险;社会救助核查项目经费22052.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人员入户核查经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1067.8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项目经费2071330.02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老龄工作项目经费3501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慰问支出;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75722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养老服务项目经费31555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费及发放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经费90032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城乡低保项目经费100869163.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特困项目经费1926949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费及护理费;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经费1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福利彩票工作项目经费40444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工作宣传等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1273200元,主要用于我市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殡仪馆火化车间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和留守儿童巡防项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出及2024-2025学年孤儿助学金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64037.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相比减少4220982.24元,下降2.80%,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17012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6%,完成年初预算的342.68%。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1802478.4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办公支出及其他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983534.48元,主要用于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经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经费、发放节地生态葬法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社会救助核查工作经费、缴纳济民商贸公司职工保险;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4706.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496.8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1067.8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2071330.02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7575751.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2081006(养老服务)31555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发放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90032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6997324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3089592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支出1544997.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6975787.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1074871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4.06元,主要用于缴纳2025年度残疾人保障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儿童福利等拨入中央、省级、州级上级补助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456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0948.08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0838.7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681.11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缴费基数调整;二是单位人员变动(2025年度单位退休减少1人,新录用增加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缴费基数调整;二是单位人员变动(2025年度单位退休减少1人,新录用增加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决算为2667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86.47元,下降41.96%。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26677.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86.47元,下降4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7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36.47元,下降11.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2667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年终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36.47元,下降1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本年支出数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59.00元,比上年增加61849.00元,增长44.17%,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4月至2025年7月公务用车平台用车费72059元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劳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10800.00元、其它交通费18905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4179312.41元,其中,流动资产1265337.19元,固定资产2911975.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99.7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9244.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05844.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它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