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6-0059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全市房地产行业提供服务;负责服务房地产开发行业,商品房预售许可初审,商品房建设数据统计分析;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开展工作,管理住宅维修资金;租赁补贴发放;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交易政策指导;房地产管理系统维护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8人(离休1人,退休2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租赁补贴发放

2025年我市租赁补贴发放任务1050户,至2025年9月28日止,本年度上级下达我市租赁补贴补助资金335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开展本年度租赁补贴工作,完成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1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1月9至22日社区受理报名;经过报名及严格的“三审两公开”程序,发放名单于3月20日结束公示,处理完公示期内的异议后,3月21日已将发放数据上传至省财政厅“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3月26日租赁补贴金全部发放入保障对象的社保卡中。

2025年1季度合计发放租赁补贴1431户、2026人、43.24万元,户均302元、人均213元。其中:最低收入1408户、1989人、42.74万元,户均304元,人均215元;低收入23户、37人、0.5万元,户均217元,人均135元;最低收入人员补贴标准5元/月·人·㎡,低收入人员补贴标准3元/月·人·㎡。

2、2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5月14日开始2季度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经过严格的“三审两公开”程序,发放名单于6月19日结束公示,处理完公示期内的异议后,6月25日将发放数据上传至省财政厅“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7月28日- 8月8日租赁补贴金全部发放入保障对象的社保卡中。

2025年2季度合计发放租赁补贴1392户、1974人、41.90万元,户均301元、人均212元。其中:最低收入1369户、1937人、41.40万元,户均302元,人均214元;低收入23户、37人、0.5万元,户均217元,人均135元;最低收入人员补贴标准5元/月·人·㎡,低收入人员补贴标准3元/月·人·㎡。

3、3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8月12日开始3季度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经过严格的“三审两公开”程序,发放名单于9月15日结束公示,完成异议处理后,9月16日将发放数据上传至省财政厅“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等待我市财政部门通过该平台发放租赁补贴。

2025年3季度合计应发放租赁补贴1358户、1928人、163.17万元(包含补发1-2季度差额),户均1202元、人均846元。其中:最低收入1335户、1891人、161.17万元,户均1207元,人均852元;低收入23户、37人、2万元,户均869元、人均540元。最低收入人员补贴标准10元/月·人·㎡,低收入人员补贴标准6元/月·人·㎡。

(二)物业管理

截至9月28日共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33户,收缴面积:68854.47㎡,金额¥396.31万元。退房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户,金额7.35万元。对小区申报维修资金支用的项目,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业主支用意见公示情况。截至9月,共审批6个维修资金支用项目,共计支用专项维修资金48.36万元。

截至9月共协调处理信访264件。信访内容大致分为:开发商遗留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修复;物业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问题;小区内少数业主违规搭建或占用公共空间引发的矛盾问题,装修扰民、机动车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在处理每一起投诉时,工作人员均实地调查了解,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州相关文件来进行办件处理,力争做到公正客观,对有效投诉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调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约谈并下发《职责完善通知书》,告知企业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多次协调后未能协商一致的,矛盾双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对无效投诉做好耐心解释。对所有投诉均以书面形式回复。对于政协提案、人大建议,认真学习、实地调查了解,共回复8件。

为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部分小区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聚焦于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害业主利益行为、小区停车难问题、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等重点内容,通过现场检查电梯、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查阅物业服务台账、投诉处理记录等方式,精准查找问题隐患。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绿化养护不到位等问题。截至2025年9月28日,已深入住宅小区检查指导5次。督促全市物业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及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102个小区进行检查。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区公告栏等多渠道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居民安全意识。节日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响应各类应急情况。在住宅小区电梯管理方面,物业公司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居民正确使用电梯,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电梯停运时及时设置围挡,防止误乘事故发生。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

1、全力攻坚完成“保交房”目标。1-9月,我办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实施“一楼一策”、“一企一策”等举措,实现了辖区内所有纳入“保交房”范围的7个项目(涉及765套8.82万平方米住房)100%按期交付,有效维护了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优化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服务。 持续提升合同备案效率与规范化水平。优化网签备案系统功能,简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上半年累计高效、准确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706套5.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03套5.06万平方米)。

3、严格预售资金审批拨付。 上半年累计审核拨付监管预售资金41笔 4153.4万元,确保了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的同时优先保障农民工群体利益。

4、配合公检法及纪检监察部门查封查询。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响应各级公检法机关关于房地产项目查封、解封及信息查询的协助请求。1-9月共办理相关协助事项296件,确保司法程序顺利推进。

5、协助破产重整项目管理人。 积极对接辖区内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在政策咨询、资料提供、信息核实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配合管理人撤销合同备案登记200余份,推动重整计划依法有序实施。

6、认真做好信访维稳与群众沟通: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耐心细致做好信访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对涉及商品房交付、合同纠纷、产权办理、中介购房等热点问题的信访件,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积极协调。1-9月年共受理并答复信访事项 60余件,按期答复率100%,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理诉求。

7、扎实做好统计监测与数据支撑。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工作部署,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上报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关键统计指标数据。加强对市场运行数据的监测分析,为上级部门研判市场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8、紧密配合税务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税收治理工作。强化信息共享,通过网签合同备案数据共享房产交易信息,助力税务部门精准识别税源。加强政策宣导,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纳税。通过协同联动,保障了地方财政收入,优化了市场税收秩序。

(四)房地产交易

至9月28日私有住房交易2424户,建筑面积19.9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56601.68万元;私有非住宅交易45户,建筑面积1182.33平方米,成交金额616.95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25年度收入合计15016411.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16411.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我单位2025年纳入预算管理,无上年取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25年度支出合计15016411.43元。其中:基本支出5127462.04元,占总支出的34.15%;项目支出9888949.39元,占总支出的65.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我单位2025年纳入预算管理,无上年取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7462.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99337.83元,占基本支出的9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124.21元,占基本支出的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88949.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房修缮项目经费和房十一条项目支出计9888949.39元,主要用于全市直管公房修缮,改善居住条件和落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健康发展十一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6411.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7.85%,我单位2025年纳入预算管理,无上年取数,年初预算为预计数,根据2025年实际情况追加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088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5%,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1%。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纳入预算管理,年初预算为预计数,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年追加指标1105105.7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96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和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有在职人员调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52268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3%,完成年初预算的574.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室用电话费、电费、水费、数据专线使用费,缴纳失业保险,出差人员差旅费,垃圾处理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纳入预算管理,该大项上的项目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98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有人员调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支出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资产总额46619731.83元,其中,流动资产18196965.98元,固定资产28422764.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09109.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81486.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079.75平方米,账面原值10092200.7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88464.65平方米,账面原值65437350.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075199.3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