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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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6-0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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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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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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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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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和产业政策、经济运行基础性研究,为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参与全市交通运输综合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智慧交通发展前瞻性研究,承担综合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状况调查工作并提出专业建议;承担信息化和网络安全服务保障、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应急通信等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公路、水路、渔船检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究;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服务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调查普查、交通系统运行监测、数据统计采集分析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路政科、档案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个旧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本状况
(1)不断扩大道路运输服务供给,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全市共开通城际公交1条、城乡公交1条,旅游公交1条、主城区及大屯新区共开通公交线路15条,农村客运线路26条,既有客运站1家。共有道路客运经营业户21家,其中:公交企业3家,运营车辆93辆;班线客车企业7家,运营车辆257辆;包车企业1家,运营车辆51辆;巡游出租车企业4家,运营车辆376辆;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6家,运营车辆510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车领域的应用,2025年,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车21辆、网约车178辆,公交车5辆。积极引导道路客运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提供有效供给,开通个旧至昆明定制客运,为乘客提供“随客而行、安全优质、方便快捷”个性化出行服务。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道路货运新发展格局
通过持续开展优化行业营商环境、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不断推动我市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共有道路货运经营业户75家,其中: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69家,共有运输车辆579辆;危货运输经营业户6家,共有运输车辆89辆。共有维修经营业户576家;驾驶员培训学校4家;快递营业网点营161个。全市道路货运以道路货运行业向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为目标,货运服务保障能力与运行效率得到不断提升。
(3)立足属地管理,强化水路交通管理
我市辖区内虽无航运公司,但在马堵山库区个旧辖区内有属于金平县的红河州红龙航运有限公司船舶停靠和运营,我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公司在个旧市行政区域内运营的船舶进行监管。全市有蔓耗镇、大屯街道办事处、保和乡、卡房镇、贾沙乡拥有乡镇自用船舶共计101艘。水路运输监管工作围绕渡口、船舶等关键水上交通设施的安全状况,以及船员资质、救生设备配备、船舶载重等关键要素,突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监控,落实管理责任。
2、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监管及治理
(1)强化车辆维修领域监管及治理工作
开展维修行业有害物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维修废物的贮存、收集、转移和处置利用,有效控制和减少维修废物的污染,消除非法转移、处置维修废物带来的安全隐患。开展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维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喷涂烤漆作业时间进行调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开展维修企业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推进工作。要求货物托运部认真落实“三个百分百”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货运源头装载自检自查。加强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按照每年一次集中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的要求,对4家危货、68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开展2025年度审验工作,并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实地查看和审验,进一步督促企业做好对危货车辆性能的检查维护工作。
(2)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督促驾校建立并落实内部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对教练员的教学行为、服务质量进行常态化考核。完善建立公开承诺培训质量与服务标准,并按照规范开展教学审核工作。2025年,共审核学员3325人次,教练车年度审验,实际审验教练车134辆,合格134辆,审验合格率100%。持续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督促各驾培机构积极推进驾驶培训改革工作,在推进驾驶培训改革工作的同时,加强驾培机构的日常监管,维护驾培市场秩序。
(3)加大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力度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4〕459号)文件精神,从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涨守纪、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根据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共完成全市客运、客运站、机动车维修、驾培、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63户,其中:客运企业5户违为AA级,货运企业18户(AAA级4户、AA级9户、A级5户)、维修企业21户(一类2户AAA级,、二类19户AAA级3户、AA级8户、A级8户,驾培5户为AAA级、巡游出租4户为AA级,网络预约出租6户为AA级5户、A级1户)。考核客运站1站,为优秀AAA1站。
(4)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及监管力度
积极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并开展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上报红河州综合发展中心进行处理。2025年10月,严格按照《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被禁核查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市人民检察《检察建议书》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背景核查撤销工作,对全市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情形之一的26名道路运输从业驾驶员撤销了其从业资格。
(5)打通农村快递末梢违规收费梗阻
对个旧市农村地区快递营业网点进行全面排查,覆盖11个乡镇(街道)营业网点161个,发现4个乡镇11个网点(含4个行政村末端网点)存在领件违规收费问题,已要求市级相关快递公司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州邮政管理局,对查实的违规收费快递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自9月1日起不再收取取件费用,全面停止违规收费行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共计惠及群众80000余人次,为群众节约支出达16万元。目前,老厂镇已投放19组快递柜共1348格,对投放的快递柜已按要求公示快递柜的服务价格、投诉电话、取件时限等内容。
(6)专项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问题
通过精准定位问题、推行即接即办机制、加强宣传力度等措施有效整合了线上线下资源,致力于短期高效解决投诉、长期系统性优化服务,有效实现矛盾隐患源头预防化解。深入35家企业开展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专项整治工作,主动上门为4家货运企业58辆车提供“上门服务”审验,为14户货运企业完成质量信誉考核发证工作,为4家企业办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领取补贴相关手续,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6辆。
3、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1)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求客货运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调整运营班次,避免车辆在恶劣天气下冒险行驶。对“两客一危”及农客车等重点车辆,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运行情况,确保驾驶员严格遵守安全驾驶规定,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二是针对城市公交,合理安排运力,确保群众出行不受影响。同时,加大对出租车、网约车的管理力度,要求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强化水上交通监管,加大对码头、船舶的现场巡查,严格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督促马堵山库区,特别是蔓耗镇小蔓提渡口严格落实现场监管制度和防汛抗灾措施,重点防范船舶趸船、水上构筑物走锚等事件。
(2)强化监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加强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研判,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巡查检查,督促的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运输企业防控措施落实及台账建档等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治理工作。
(3)压实责任,筑牢齐抓共管防线
一是明确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压力传导致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职责边界,加强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推动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媒体对交通运输安全问题进行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要求企业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一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安全例会、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是突出重点人群,对“两客一危”驾驶员、渡工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教育。三是利用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2350761.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0761.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本年度开始决算编制,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2350761.89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761.89元,占总支出的81.71%;项目支出4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无上年数对比,原因是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本年度开始决算编制,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0761.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3784.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977.00元,占基本支出的2.45%。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33841.78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355.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个财预〔2025〕103号天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资金(路政经费)支出250000.00元。
2.个财预〔2025〕369号协管人员工资补助资金(路政经费)支出1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0761.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61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完成年初预算的65.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决算收支数为208606.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款)决算收支数13008.5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缴费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67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决算收支数为108091.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决算收支数为65761.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决算收支数为8824.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缴费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9255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5%,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4%。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款)决算收支数为1792557.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法准确预估,年中调整,年末按实际反映的项目(科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9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决算收支数为15391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机构改革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本年度开始决算编制,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无年初预算数。
机构改革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本年度开始决算编制,无上年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294508.26元,其中,流动资产21725.72元,固定资产272782.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29.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29.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个旧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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