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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6-0060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办,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法规维稳和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全旧大电新城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管理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 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3. 个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4.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5. 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7.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8. 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9.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10. 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1.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 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3. 个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4.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5. 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7.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8. 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9.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0.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0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9人(离休2人,退休2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4人(离休0人,退休44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局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大屯新区建设。按照大屯新区的规划定位,多渠道筹集、整合资金,高标准抓建设,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安全,继续加快大屯新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推动大屯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使工程尽快完工并投入使用。

2.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重点项目组团服务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继续做好渗滤液处理项目后续工作,加强人员操作培训,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二是指导垃圾公司开展个旧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个旧市市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末端和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体系和处置设施;四是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价;五是强化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学习培训;六是继续开展个旧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完善工程;七是完成个旧市排水综合利用二期工程;八是积极推进三年绿美行动;九是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十是积极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十一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3.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依法监管,继续保持高压势态,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聚力推进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是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我们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准确把握建设科技发展脉搏,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5.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创工作。坚持“建管结合、管养并重”的原则,围绕“绿染锡都、花漫金湖”的目标,通过实施“道路补绿、拆违造绿、建筑挂绿、节点透绿、全面兴绿”的城市绿化工程,形成“一街一树、一地一品”的城市绿化景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6.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住建文化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高智慧、正能量,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3617367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378357.70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95289.6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4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96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343477.02元,增长2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104479.17元,增长22.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5761030.11元,下降76.2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7.9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专项债券类安排的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36173675.28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0702.19元,占总支出的8.73%;项目支出398102973.09元,占总支出的91.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343477.02元,增长20.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7759.89元,增长2.17%;项目支出增加74535717.13元,增长23.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专项债券类安排的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70702.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10501.2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0200.97元,占基本支出的2.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102973.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经费14528299.4元,主要用于2025年春节前工程款支付的经费。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经费35162870.83元,主要用于金湖排水防涝、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支出。

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651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14212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1531177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的工程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35272.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52%。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74324394.08元,增长/下降49.41%,完成年初预算的419.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21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支付2025年单位内基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红河州宝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进行项目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253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614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能环保(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07802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79.47%。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9788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0%,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63%。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9818.86元,决算为18424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334.58元,下降16.0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473.40元,决算为184245.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345.46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927.98元,下降1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06.6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06.6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9818.86元,支出决算为18424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334.58元,下降16.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473.40元,决算为18424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345.46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费的支出及国内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927.98元,下降1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6.6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06.6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XX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费的支出及国内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个旧市区、大屯观光西路等及红河大道绿化浇水,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的绿化建设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940.09元,比上年减少38193.68元,下降11.07%,主要原因是2025年开展的工作比2024年少,导致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中发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93094599.36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365302.1元,固定资产47605441.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424180.05元,无形资产2141209.71元(净值),其他资产83333577.7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978378.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67519.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8123.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3643.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