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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6-0057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进行研究并作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个旧、法治个旧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队伍建设与干部人事科),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室(法制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综治维稳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2.个旧市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个旧市综治维稳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3.个旧市法学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委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未超编。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员会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在学思践悟中校准政绩观、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441922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8783.37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2.3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186.45元,下降2.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966.99元,下降2.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19.46元,下降33.16%。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4418783.37元。其中:基本支出3964668.78元,占总支出的89.72%;项目支出454114.59元,占总支出的10.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4966.99元,下降4.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070.10元,增长2.30%;项目支出减少274037.09元,下降37.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4668.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5389.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278.87元,占基本支出的7.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114.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080.00元。

个旧市平安建设项目经费133501.09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等支出。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项目经费59774.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支出。

政法业务办案工作经费149064.5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业务办工作支出。

州级命案防控对下转移支付工作经费11500.00元,主要用于命案防控业务工作支出。

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工作经费10955.00元,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支出。

10000元以下项目资金14240.00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马书记切块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878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3966.99元,下降2.08%,完成年初预算的75.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535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9%,完成年初预算的74.80%。主要用于: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2269807.09元;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支出386579.59元;2013650事业运行支出718969.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结构改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24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245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增加,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31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951.2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47.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保缴费基数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35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8626.5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013.7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2298.0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11.9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5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0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增加,需支出项目变动。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2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4722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元,决算为16288.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11.76元,增长684.4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00.00元,决算为16288.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11.76元,增长68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88.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11.76元,增长684.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00.00元,决算为16288.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211.76元,增长68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个旧市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278.87元,比上年增加125094.26元,增长76.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支出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邮电费等日常公共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273884.61元,其中,流动资产856082.50元,固定资产417802.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634.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296.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38.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98.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工作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询项目经费等。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1-15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