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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6-0056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个旧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办信接访科、督查协调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信访信息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个旧市信访局

纳入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个旧市各级信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推动信访工作“五化”“四到位”走深走实。

(一)全市信访基本情况。2025年,全市共登记普通信访事项600件;其中重复件171件,占信访总量的28.5%。600件信访事项中,群众来访193件,群众来信39件,电话信访8件,网上投诉172件,领导信箱50件,人民网84件,一县一码32件,人民建议征集1件,微信信访17件,中纪委移交4件。按内容分类信访量排名前五为:劳动和社会保障131件,城乡建设类129件,政法类63件,自然资源类49件,农业农村类40件。

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总件数29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化解196件,化解率67.59%,其余94件持续推进化解中(阶段性化解74件,部分化解7件,未化解13件)。

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总件数14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化解89件,化解率61.81%,其余55件持续推进化解中(阶段性化解41件,部分化解5件,未化解9件)。

(二)重点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中央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办理工作。为做好交办信访件办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成立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常驻指导,每件交办件均由市领导牵头包案,同时3件重点交办件和市民中心项目信访件成立4个专项件办理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确保件件及时办、件件有结果。为推动信访件实质性化解,对信访件再次进行梳理,精准甄别,对合理诉求和部分合理诉求,督促责任部门推动实质性化解,不合理诉求,加大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和思想稳控工作。梳理出6个领域共计135件纳入《个旧市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化解攻坚行动方案》,下发各责任单位。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洪召集各单位对未化解或部分化解的信访件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攻坚,确保限时销号。二是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延续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做好配合省委巡视组接访、交办信访件办理和人员稳控工作。三是“十个一批”信访件办理工作。从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往年越级访、重复访等案件、年内重点攻坚案件中排查梳理,筛选10件典型信访件上报市委办进行督办。市信访局做好信访件办理化解的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四是市级领导包案工作。排查出我市疑难复杂信访案件42件,纳入市级领导包案化解,既包案件化解,又包人员稳控,确保息诉罢访、事心双解、群众满意,已化解41件,剩余1件在有序化解中。五是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梳理交办重点人员15人、群体21个,明确包保的领导、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和稳控措施。在各级两会、抗战胜利80周年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抽调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成立驻昆工作组,与责任单位工作专班配合协作,对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群体开展劝返维稳,牢牢守住“三个不发生”。六是开展领导接访下访。2025年1至12月,市级领导共接访下访123批次354人次、化解信访事项76件。七是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全年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0次,其中两次为信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分别为2月28日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议、8月14日召开的抗战胜利80周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国两会、抗战胜利80周年期间信访形势进行分析,对重点人员、群体开展研判,提出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5月26日召开中央巡视组信访件办理工作专题会议、6月26日召开中央巡视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推进会议,12月15日召开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调度会议,对中央、省委巡视组信访件办理和问题整改明确工作方法、压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三)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5年继续在全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严把受理关口,把“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落实到位。对已办结事项重复访引入复查程序,不予受理31件、不再受理2件,依法分类受理226件,申请复查6件,出具不予受理复查告知书4件,出具复查意见书2件。二是紧盯办理实效,把“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落实到位。对133起民事纠纷引导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途径解决,依法分类占比62.13%。组织和协助调解成功案件46起,签订和解协议46份、停访息诉承诺书7份。三是强化“双向规范”,依法开展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工作。发出信访事项交办函24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6件,物业服务1件,土地征用补偿4件,残疾人福利1件,水利水电3件,城市/村镇建设4件,房地产领域2件,政法领域1件,环境污染2件)、信访事项督办函37份(未按规定受理5件,办理方式不恰当22件,办理不及时1件,处理意见事实认定不清楚1件,处理意见未全面回应群众诉求1件,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5件,未落实“三到位一处理”4件,大规模聚集隐患或负面舆论炒作风险2件),改进工作建议函4份(贾沙乡白石岩村小组退耕还草补助问题1件、云锡公司大陡山复绿复垦工程双拖欠1件、锡城五一社区68人未享受到失地补偿政策1件、大屯新瓦房违规出租土地1件),风险提示函11份(省两会期间赴昆上访1件,拟进京上访3件,拟群体来市到州赴昆上访4件,存在较大网络舆情风险1件,节前风险提醒1件,扬言1件)。因部分乡镇(街道)对参战民兵稳控不力造成该群体大规模到市行政中心群体访,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洪约谈4家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1名。市纪委监委对2起信访事项办理中发现的线索立案调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干部1名、党内警告处分干部1名、开除党籍处分干部1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067440.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7440.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82.55元,下降0.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82.55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信访疑难资金项目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067440.62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841.08元,占总支出的97.75%;项目支出46599.54元,占总支出的2.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82.55元,下降0.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874.99元,增长5.20%;项目支出减少104157.54元,下降69.09%;主要原因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信访疑难资金项目资金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0841.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7576.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264.36元,占基本支出的5.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99.54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599.54元,用于本单位工作日常购买办公用品等常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7440.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82.55元,下降0.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626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3%。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745935.88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47.93%,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的工资经费;2010350事业运行763730.1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49.07%,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经费;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599.54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2.99%,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日常购买办公用品等常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70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完成年初预算的76.77%。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基数有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18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3%。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即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基数有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即住房公积金基数有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57.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5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57.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未给予支付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俭及2025年财政未给予支付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现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调信访事项及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64.36元,比上年增加14930.57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清算了往年所欠的公务用车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774.36元; 差旅费990.00元;工会经费9600.00元;福利费3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9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19497.37元,其中,流动资产57958.41元,固定资产61538.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7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