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
-
索引号gjsrmzf/2026-00558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9-23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协同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3.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监督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同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个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监管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产品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个旧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8人(离休0人,退休128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上年度在编实有车辆16辆,本年度报废车辆一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流程,推行多项便利化服务。截至2025年12月,办理企业相关业务2151件,新设企业639户,“一窗通”申报617件,全程网办率96.56%。全市实有经营主体37237户,较2024年底净增327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89户、企业17户,52户个体工商户成功申报“名特优新”。完成72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录入抽查记录1508条;落实“企业安静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4次,引导82户经营户办证,受理举报5件,开展宣传13次。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截至12月,全市商标申请量256件、注册量182件,有效注册量2366件;发明专利有效量149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64件,1-12月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7件,均居红河州第二。核查处置5个非正常专利申请,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销毁假冒伪劣产品21类5971件,货值203.89万元。
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两项相关制度,截至10月,54家企业上报309项标准,涵盖377种产品,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
严守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501户次,立案41起,取缔无证经营15家;联合公安开展肉制品整治,检查510户次,整改问题94个;治理“校园餐”及养老机构食堂问题,累计检查相关主体429户次,整改问题超千项,立案12件,移送线索4条。强化抽检监测,完成1307批次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53批次。多渠道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全年未发生食物中毒及野生菌中毒事件。
严控药械化质量。2025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及重点区域个体工商户等共计588家次。全领域立案48件,罚没款超52万元,移送公安案件线索3件;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送检49批次。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11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43件、化妆品不良反应96例,有效筑牢安全防线。
严管特种设备。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94人次,检查单位250户次、设备702台次,立案5起、罚款9.20万元,23条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督促配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340人,完成934台电梯制动器专项排查,建立223台老旧电梯台账;办理设备施工告知272台次、使用登记734台次。开展安全宣传培训4次、覆盖330余人次,配合消防部门推动电动车阻挡装置安装30台,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严把产品质量。检查消防产品销售门店20户、人员密集场所4家,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主体54家次,下架问题产品2批次,取缔无证摊点70余个,没收违法产品192件,抽检2批次均合格。检查5家羽绒制品企业,严查虚假宣传;排查燃气器具企业21户、38台产品,抽检6批次。针对央视“3・15”曝光问题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执法,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强化常态化监管。
强化执法办案。2025年,我局严格执法审核,全年审核一般程序行政案件119件、办结113件,组织案件集体讨论17次,罚没款364.63万元,行政复议4件、应诉0件;强化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开展16期60学时法规培训,覆盖1000余人次,现有执法人员117人,112人持有效执法证。
深化专项整治。我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普洱茶等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广告内容121条次,整改相关问题并处理投诉举报35件;依托“指南针”智慧监管系统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抓取涉网企业24户,获取各类网络数据104条。联合多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交易监管,出动人员12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12户次,未发现违法行为,并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进“利剑护蕾”行动,检查娱乐场所510户次、校园周边经营主体390户次,立案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案件3起。
推进公平竞争。加大不正当竞争执法和价格收费监管力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指导2次,全市完成审查文件31件,查处虚假宣传案4起罚1.90万元;聚焦医疗、殡葬等重点领域整治,立案10起,罚没款合计314.63万元。
畅通维权渠道,推进放心消费。截至2025年12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387起,按期办结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5.32万元,ODR企业和解纠纷29件。成功举办“3·15”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物资3000余份,销毁不合格产品5518件,货值203.65万元。培育“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餐饮”35户,推动购物广场达成线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约定,消费信心不断增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320595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28951.94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35634.86元,增长6.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8634.86元,增长6.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77000.00元,上年度无此项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市场监管临聘人员增加,增加了本年度的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3128951.94元。其中:基本支出21691226.52元,占总支出的93.78%;项目支出1437725.42元,占总支出的6.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8634.86元,增长6.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96265.38元,增长5.32%;项目支出增加262369.48元,增长22.3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市场监管临聘人员增加,增加了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91226.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38950.25元,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2276.27元,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7725.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经费9852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
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经费9920.00元,主要用于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标准化工作经费支出。
综合行政执法配发制式服装经费项目经费372129.00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配发制式服装经费支出。
市场监管补助中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9931.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食品抽检费、化妆品抽检购样资金项目经费154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检、化妆品抽检购样经费支出。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613.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支出。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10224.92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工作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8323.9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丧葬抚恤经费项目经费516063.60元,主要用于丧葬抚恤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28951.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58634.86元,增长6.24%,完成年初预算的88.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7228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138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1%,完成年初预算的45.2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629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8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250.00元,决算为11713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45.92元,增长24.8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250.00元,决算为115911.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5%,完成年初预算的6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完成年初预算的8.1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991.72元,增长3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45.80元,下降82.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45.80元,下降82.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250.00元,支出决算为11713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45.92元,增长24.8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250.00元,决算为11591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政策,节约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991.72元,增长3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45.80元,下降82.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45.80元,下降82.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逐年老化,车辆维修保养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2276.27元,比上年增加203217.47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逐年老化,车辆维修保养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开展市场监管管理工作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202922.66元,其中,流动资产1359359.17元,固定资产6841770.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92.8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09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2786.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4.23平方米,账面原值120090.6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927716.90元;出租房屋7290.62平方米,账面原值1821879.7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1254.1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73.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273.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73.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73.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市人民政府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魅力个旧
专题栏目


滇公网安备 53250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