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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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6-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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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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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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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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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强化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个室字〔2019〕19号)文件规定,个旧市民政局属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8个内设机构(科室):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科,社会救助科,地名区划科,社会事务科,养老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民政工作走深走实。用党的理论武装思想头脑,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修养。坚持民政工作政治属性,坚持把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把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持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完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标准化提升。
3.聚焦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把“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底线再筑牢。一是严格执行省级指导标准,做到“州里调标、市里即调”。延续“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政策,对防返贫监测对象保持“一月一比对、一季一核查”,发现风险当月纳入救助,绝不让一人因救助不到位而返贫。用好村级协理员和乡镇经办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轮训,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的错保、漏保。坚持“阳光公示”长期化,固定专栏+线上专区双公开,让群众看得见、问得到、能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家长或受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主体责任,适时更新、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信息,推进留守儿童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4.聚焦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相关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完成我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加强婚姻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倡导节俭办婚礼的新风尚及健康文明的婚育观,培育文明新风尚。三是打造流浪乞讨人员“爱心驿站”,推行“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的救助管理工作理念。
5.聚焦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加强资源统筹力度。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切实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对象提供关爱服务;二是持续做好4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快“乡村著名行动”实施进度,织密个旧市地名“一张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394555.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394555.2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89292.2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预算215103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394555.24元,其中:本年收入44394555.2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94555.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89292.2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预算215103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394555.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394555.24元,其中:基本支出40361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00.2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费用正常变动调整;项目支出40358393.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9592.0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预算215103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预算支出44394555.2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67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606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8283.24元(基本支出3580560元,项目支出38197723.24元),卫生健康支出306202元(基本支出306202元,项目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149400元(基本支出1494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13299)支出964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专项业务支出(科目代码2013904)支出215103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6年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51030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80201)支出177454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98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整所以费用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科目代码2080209)支出119500元,主要用于慰问我市百岁高龄长寿老年人及开展敬老节活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80299)支出410192.92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及生活补助(节地生态葬法补助),具体是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经费、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9807.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社会救助核查经费”项目支出预算30000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支出143784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02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退休人员1人,离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支出14158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226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3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科目代码2080801)支出23212.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死亡职工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280.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补助标准调整提高,所以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科目代码2081001)支出111360元,主要用于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科目代码2081002)5214600元,主要用于为我市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4963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享受补助的老年人数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代码2081107)支出1042200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83203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人数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代码2081901)1055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1403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随着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我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符合保障对象人数减少,支出减。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代码2081902)7638912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2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随着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我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符合保障对象人数减少,支出减。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1)600000元,主要是用于我市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1)1162512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城市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7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标准提高所以支出增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2)179784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66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自然减少,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082501)133213.52元,主要用于发放代管人员陈志刚津贴补贴及护理费。与上年相比减少93325.7元,减幅41.2%,减幅较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上年有医保费用调整补缴今年无补缴,所以支出减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99)11880.00元,主要是用于揭批查运动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12953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386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正常调整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1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17067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6613.24元。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4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元。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149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元。主要原因为:缴纳基数正常调整,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270902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90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增加60580.2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数正常调整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404052.92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60元,项目支出211192.9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各项机关运转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76899.0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社会组织注销变更换届项目经费-委托业务费16万元;二是减少社会救助核查经费-差旅费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19600.32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400元,项目支出40147200.32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社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425299.1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项目支出预算2151030元。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X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88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厉行节约”规定,本年单位办公设备预算支出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招待批次、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严格车辆管理工作,在确保全面保障相关工作的同时,合理统筹车辆使用、在车辆逐年老化的情况下不断提升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避免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9个,涉及金额40358393.24元。主要是: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10552500元。总体目标:对我市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按月为其发放低保资金。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7638912元。总体目标:对我市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按月为其发放低保资金。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1162512元。总体目标:对我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月为其发放供养资金。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1797840元。总体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5.临时救助专项经费600000元。总体目标: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对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红民发〔2024〕22号)。
6.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111360元。总体目标: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设3级指标,指标值8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44号)。
7.收养及能力评估经费100000元。总体目标: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设3级指标,指标值8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8.残保金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10422000元。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个旧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设3级指标,指标值13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02号)。
9.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经费200000元。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鼓励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设3级指标,指标值16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在个旧市实行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的通知》(个政办发〔2016〕48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8〕23号)。
10.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经费5027400元。总体目标:按照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的发放标准,为我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让我市老年人感受到党的关怀。设3级指标,指标值8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80至89周岁高龄老人保障长寿补助标准的通知》(红政发〔2011〕67号);《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114)及我市高龄老年人数量。
11.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187200元。总体目标:按月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规范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3〕51号)。
12.老龄工作经费119500元。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我市百岁老年人慰问制度,开展老年人慰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等。
13.济民商贸有限公司养老保险项目资金110192.92元。总体目标:为济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13名职工(含4名残疾人员)各项保险及相关办公经费,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12户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个旧市济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个旧市烈军属总厂停产过渡方案)。
14.代管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等补助经费131113.52元。总体目标:为代管人员陈志刚发放津贴及护理费,保障其基本生活。设3级指标,指标值6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的通知》(2024-3489)、《云南省个旧市行政复议决定书》(云个政行复决字〔2013〕第2号)。
15.60年代初精减退职生活补助经费2100元。总体目标:按政策规定,为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维护社会稳定。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保〔2008〕36号)。
16.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9640元。总体目标:通过落实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不断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各项学习活动,从而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各项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设3级指标,指标值6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印发《个旧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个组联字〔2023〕4号)。
17.揭批查运动及两案释放人员生活补助经费11880元。总体目标:为揭批查运动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让其感受到党的温暖,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请示》(个民字〔2013〕53号)。
18.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2151030元。总体目标:根据《关于建立红河州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07〕95号文件,对个旧市2026年离任村(社区)干部进行补偿发放。设3级指标,指标值11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调整个旧市村干部岗位补贴的通知》(个组联字〔2020〕11号)。
19.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3212.8元。总体目标: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设3级指标,指标值10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28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0元,增幅0.64%,增幅较小,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工会经费缴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179312.41元,其中,流动资产1265337.19元,固定资产2911975.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99.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9244.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05844.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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