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
-
索引号gjsrmzf/2026-00085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17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强化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个室字〔2019〕19号)相关要求,个旧市民政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科,社会救助科,地名区划科,社会事务科,养老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
2.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个旧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7.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
因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中未包含其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民政工作走深走实。用党的理论武装思想头脑,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修养。坚持民政工作政治属性,坚持把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把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持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完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标准化提升。
3.聚焦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把“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底线再筑牢。一是严格执行省级指导标准,做到“州里调标、市里即调”。延续“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政策,对防返贫监测对象保持“一月一比对、一季一核查”,发现风险当月纳入救助,绝不让一人因救助不到位而返贫。用好村级协理员和乡镇经办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轮训,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的错保、漏保。坚持“阳光公示”长期化,固定专栏+线上专区双公开,让群众看得见、问得到、能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家长或受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主体责任,适时更新、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信息,推进留守儿童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4.聚焦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相关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完成我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加强婚姻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倡导节俭办婚礼的新风尚及健康文明的婚育观,培育文明新风尚。三是打造流浪乞讨人员“爱心驿站”,推行“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的救助管理工作理念。
5.聚焦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加强资源统筹力度。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切实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对象提供关爱服务;二是持续做好4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快“乡村著名行动”实施进度,织密个旧市地名“一张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726188.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726188.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2253.06元,增幅3.82%,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394555.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394555.2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9292.2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预算2151030元。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3,2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3,28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00.00元,增幅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中经费增加。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48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486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81,086.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81,086.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220.40元,增幅为7.2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招考录用在职人员1人,2026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32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28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580.00元,增幅为30.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调入在职人员1人,2026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69126.4元,其中:本年收入86912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912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60.4元,增幅6.19%,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调入1人及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726188.04元,其中:本年收入52726188.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26188.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2253.06元,增幅3.82%,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394555.24元,其中:本年收入44394555.2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94555.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9292.2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预算2151030元。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63,280.00元,其中:本年收入663,28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3,2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00.00元,增幅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中经费增加。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5486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65486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48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500.00元,主要原因:2026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81,086.40元,其中:本年收入4,381,086.4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81,086.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220.40元,增幅为7.2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招考录用在职人员1人,2026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63280.00元,其中:本年收入76328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32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580.00元,增幅为30.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调入在职人员1人,2026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69126.4元,其中:本年收入86912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912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60.4元,增幅6.19%,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调入1人及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726188.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726188.04元,其中:
基本支出107445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2380.24元,增幅7.64%,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基本支出40361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00.2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费用正常变动调整;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基本支出563,2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00.00元,增幅5.4%,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缴费等方面增加;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基本支出14548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500.00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基本支出3,069,4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080.00元,增幅为10.6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招考录用在职人员1人,2026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故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基本支出7632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580.00元,增幅为:30.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调入人员1人,2026年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基本支出857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520元,增幅6.26%,主要原因分析是退休1人、调入1人及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项目支出41981606.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9872.82元,增幅2.89%,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40358393.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9592.0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预算2151030元;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此项目经费保障婚姻登记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支出1,311,606.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40元,增幅为0.0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故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5.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项目支出1160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4元,增幅1.22%,主要原因分析是遗属补助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52726188.0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67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606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76516.04元(基本支出9255580元,项目支出39820936.04元),卫生健康支出891802元(基本支出891802元,项目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597200元(基本支出5972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13299)9640元,主要用于开展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专项业务支出(科目代码2013904)支出215103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6年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80201)177454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科目代码2080209)支出119500元,主要用于慰问我市百岁高龄长寿老年人及开展敬老节活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80299)1460632.92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及生活补助(节地生态葬法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143784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80114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884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科目代码2080801)46425.6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科目代码2081001)111360元,主要用于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科目代码2081002)5214600元,主要是为我市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科目代码2081004)488320元,主要用于保障殡葬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代码2081005)3088960元,主要用于保障福利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代码2081107)1042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代码2081901)1055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代码2081902)7638912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1)60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城乡居民突发性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2)112964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主要是救济费支出)和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1)1162512元,主要用于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救助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2)179784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救助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082501)333213.52元,主要用于发放代管人员陈志刚津贴补贴及护理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99)11880元,主要是用于个旧市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生活困难补助。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12953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343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39377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25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2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59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118702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支出811870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3580.24元,增幅8.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入2人,录用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872.9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各项机关运转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6680元,项目支出1611192.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4519.08元,减幅5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社会组织注销变更换届项目经费-委托业务费和社会救助核查经费-差旅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99613.12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社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29200元,项目支出4037041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0479.9元,增幅3.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项目支出预算及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88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转经费支出,办公设备采购预算减少,资本性支出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1300元,较上年减少24900元,下降12.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70人次。与上年无变化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招待批次、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300元,较上年减少24900元,下降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300元,较上年减少24900元,下降1.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下降的主要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严格车辆管理工作,在确保全面保障相关工作的同时,合理统筹车辆使用、在车辆逐年老化的情况下不断提升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避免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部门重点项目26个,涉及金额40802014.02元。主要是:
(一)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20个,涉及金额39178801.22元,主要是: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10552500元。总体目标:对我市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按月为其发放低保资金。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7638912元。总体目标:对我市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按月为其发放低保资金。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1162512元。总体目标:对我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月为其发放供养资金。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1797840元。总体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34号)。
5.临时救助专项经费600000元。总体目标: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对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设3级指标,指标值9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红民发〔2024〕22号)。
6.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111360元。总体目标: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设3级指标,指标值8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5〕44号)。
7.收养及能力评估经费100000元。总体目标: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设3级指标,指标值8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8.残保金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10422000元。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个旧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设3级指标,指标值13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02号)。
9.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经费200000元。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鼓励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设3级指标,指标值16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在个旧市实行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的通知》(个政办发〔2016〕48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8〕23号)。
10.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经费5027400元。总体目标:按照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的发放标准,为我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让我市老年人感受到党的关怀。设3级指标,指标值8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80至89周岁高龄老人保障长寿补助标准的通知》(红政发〔2011〕67号);《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114)及我市高龄老年人数量。
11.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187200元。总体目标:按月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规范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红民发〔2023〕51号)。
12.老龄工作经费119500元。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我市百岁老年人慰问制度,开展老年人慰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等。
13.济民商贸有限公司养老保险项目资金110192.92元。总体目标:为济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13名职工(含4名残疾人员)各项保险及相关办公经费,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12户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个旧市济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个旧市烈军属总厂停产过渡方案)》。
14.代管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等补助经费131113.52元。总体目标:为代管人员陈志刚发放津贴及护理费,保障其基本生活。设3级指标,指标值6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的通知》(2024-3489)、《云南省个旧市行政复议决定书》(云个政行复决字〔2013〕第2号)。
15.60年代初精减退职生活补助经费2100元。总体目标:按政策规定,为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维护社会稳定。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保〔2008〕36号)。
16.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9640元。总体目标:通过落实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不断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各项学习活动,从而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各项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设3级指标,指标值6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印发个旧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个组联字〔2023〕4号)。
17.揭批查运动及两案释放人员生活补助经费11880元。总体目标:为揭批查运动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让其感受到党的温暖,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设3级指标,指标值7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请示》(个民字〔2013〕53号)。
18.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2151030元。总体目标:根据《关于建立红河州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07〕95号文件,对个旧市2026年离任村(社区)干部进行补偿发放。设3级指标,指标值11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调整个旧市村干部岗位补贴的通知》(个组联字〔2020〕11号)。
19.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3212.8元。总体目标: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设3级指标,指标值10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
(二)个旧市婚姻登记处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000元,主要是“个旧市婚姻工作保障经费”的项目经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本级项目设定依据主要是因为2017年全国取消婚姻登记工本费收费及2018年实行为婚姻登记人员免费复印证件信息,故增加了本单位的婚姻登记工作的业务活动支出,因此市财政给予项目资金100000.00元用于补助日常婚姻登记工作的业务活动支出;项目指标值数据来源于个旧市财政局对婚姻登记处往年婚姻登记工作业务活动的各项支出统计得出。
(三)个旧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00000元,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疾病救治、协助返乡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做好回归稳固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四)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6年本部门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1311606.4元,主要是:
1.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项目1100000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护理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和医疗陪护支出;以及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救助等业务的医务治疗接送、审批手续办理、入户核查、出入地方派出所等救助活动时车辆燃修过路停车费、差旅费、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保障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救助工作正常开展,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200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孤老残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用于补充孤老残人员的日常护理照料支出,保障孤老残人员生存和发展基本权益,进一步提高其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1606.4元。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五)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6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1606.4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28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0元,增幅0.64%,增幅较小,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工会经费缴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3011107.57元,其中,流动资产2446048.05元,固定资产31436792.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126264元,无形资产2002.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1617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60316.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34405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4344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XX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市人民政府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魅力个旧
专题栏目


滇公网安备 53250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