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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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6-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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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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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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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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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000
个旧市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个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个旧市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公开
三、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个旧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六、财政名词解释
七、个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附件1)
八、个旧市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2)
第一部分: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
个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个旧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开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人大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8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5%,同比下降0.2%,减收28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874万元,同比增长0.9%,增收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9%;非税收入完成42,936万元,同比下降2.5%,减收1,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5,2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同比增长1.3%,增支4,148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73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400万元,调入资金3,3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1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54万元,区域间转移性预算收入745万元,收入总计374,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2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46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745万元,支出总计374,526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5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7.5%,同比下降4.5%,减收1,48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3,63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5%,同比增长8.5%,增支5,12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5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6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6,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062万元,收入总计120,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7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6,3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7万元,调出资金1,54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420万元,支出总计120,85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60%,同比增长200%,增收1,200万元,主要是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缴入利润收入1,8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1.9%,同比增长109.9%,增支37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8万元,收入总计3,5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4万元,调出资金1,8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3万元,支出总计3,527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14,7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5%,同比增长11.9 %,增收44,12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12,4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 98.1%,同比增长12.1%,增支44,376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48,33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7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46,3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219万元。
(二)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8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5%,较调整预算数减少4,804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权收入完成25,429万元,较调整预算数减少8,317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7,172万元,较调整预算数增收3,6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5,2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较调整预算数增支2,074万元,主要是育儿补贴同比增支2,048.14万元;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同比增支1,489万元。
2.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5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7.5%,较调整预算数减收15,21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调整预算数减少16,36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较调整预算数增加68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5%,较调整预算数增支2,206万元,主要是上级转贷资金增加。
3.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发行再融资债券资金2.37亿元(一般债券1.24亿元,专项债券1.1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法定债务本金,新增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11亿元,新增用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债券资金1.93亿元(包括专项债券1.63亿元和一般债券0.3亿元),新增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0.8亿元。截至2025年末,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3.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1亿元,专项债务50.9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内。
4.预备费使用情况:2025年年初预算预备费2,1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与州级结算后,2024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3,354万元,全部调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25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强化收支统筹管理,财政运行根基持续稳固。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定期开展税源分析,结合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加强税源变化和趋势研判,推动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税及滞纳金1,226万元,追缴2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税及滞纳金400余万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导向,精准对接中央、省、州财政资金投向,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0.8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收1.22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9.4亿元,具有固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11.4亿元。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财政预算衔接,压缩一般性、非刚性支出5,538万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环保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达26.1亿元,占总支出的80.3%,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深挖国有资产潜力。主要是推动41套行政事业性国有商铺处置,上缴非税收入733万元。成功出租园林绿化局闲置房屋894平方米。联动市自然资源局盘活闲置土地10宗,实现资产资源盘活收益2.32亿元。全年实现盘活资产收益4.23亿元,完善砂石料拍卖入库全流程,为以后年度砂石料资产盘活提供经验。
2.聚力服务发展大局,财政支撑效能显著增强。加力支持“三大经济”。在资源经济方面,安排1.52亿元支持有色金属和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快分布式光伏、风能资源利用;投入1.12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推动“一袋米”“一瓶奶”“一味药”“一尾鱼”提质增效。在口岸经济方面,积极支持2025SMM(第十五届)锡产业链大会顺利举办,投入100万元支持个旧市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在园区经济方面,向上推送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沙甸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3.9亿元。精准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各项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推荐获得贷款企业2095户,贷款金额29.84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5.38亿元。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完成政府采购1.8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30万元。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拨付各类涉农资金2.42亿元,重点投向乡村振兴、水利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成功申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个,申请财政奖补资金418万元,惠及1664户5687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77亿元,有力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就业创业扶持等。安排卫生健康支出及计划生育补助资金1.08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保障计划生育及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教育支出6.3亿元,用于支持学前、城乡义务、高中及中职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安排1.34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提升居住品质。安排1.01亿元支持阳山片区历史遗留风险管控项目、火谷都片区涉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生态环保项目,“绿色个旧”成色更足。
3.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国企贡献度有力提升。完成2家公司同质资源整合,2家公司完成管理层级压缩,不断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建立上海有色网(个旧)金属交易中心,上线以来,平台累计成交额突破70亿元,电商物流园项目完成主体建设,成功引入咖啡、水果深加工等商家入驻,大屯街道学前教育项目、个旧市政务中心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大屯粮食物流园累计投资4.1亿元。同时,推进八抱树化工园区、北部园区(二期)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取消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财政存量支出政策,紧扣事权和支出责任,综合考虑财力情况,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绩效管理贯穿始终。预算绩效管理聚焦“有效覆盖”提质增效,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对81家预算单位598个项目开展目标审核,涉及资金18.15亿元;强化过程管控,推进“四本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引入第三方完成12个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2.8亿元;推动部门整改绩效管理问题20余项,财政资金管理向“重效益”转变。
4.严守风险防控底线,财政运行安全稳健筑牢。标本兼治防范债务风险。个旧市政府债务限额经市人大审议批准,在限额内举借债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兜牢“三保”底线。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资源,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库款保障的绝对优先位置,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全市“三保”支出21.75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5.01亿元,保运转支出0.35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39亿元。未出现“三保”风险和舆情。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专项检查,自查抽查发现问题365个,督促整改306个,整改率达83.83%。建立健全内控制度18个,涵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校园餐规范管理等6个领域。
各位代表,当前财政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交织。从机遇上看,党和国家谋篇布局“十五五”规划,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惠民生、强实体的政策措施,为地方经济企稳回升奠定了基础;全市上下坚定不移抓产业强市,一批重点产业发展壮大,一批重大项目开工投产,经济发展的韧性不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挑战上看,当前我市缺乏带动性强的支柱税源,自身“造血”能力不足,收入增长持续承压;“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预算平衡难度持续攀升;财税改革步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问题集中凸显,全面实现改革目标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2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州委和市委工作部署,以“五个财政”建设为总抓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整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绿色转型的新型工业化强市、共同富裕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开放向新的活力精品城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2026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6,486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2,67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2,044万元,同比增长1.3%,增收1,170万元;非税收入44,442万元,同比增长3.5%,增收1,5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7,308万元,同比增长9.9%,增支32,09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4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7,1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745万元,调入资金32,25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2,700万元,收入总计430,2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3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3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350万元,年终结转6,245万元,支出总计430,29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0,685万元,同比增长187.6%,增收59,15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73,485万元,同比增长210.9%,增收49,84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900万元,同比增长42.9%,增收27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1,300万元,同比下降15.1%,减收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1,334万元,同比下降6.7%,减支4,38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6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20万元,收入总计109,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334万元,调出资金32,2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100万元,年终结转支出总计5,220万元,上解支出1,000万元,支出总计109,90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000万元,同比增长233.3%,增收4,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832万元,同比增长122.1%,增支4,305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3万元,收入总计7,832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预算支出1,832万元,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6,000万元,支出合计7,83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8,316万元,同比增长5.7 %,增收23,57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平均工资提高、缴费基数总额增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标致使保费收入增长,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补助提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等因素。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33,390万元,同比增长5.1 %,增支20,98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逐年增加,享受待遇人群规模扩大,人均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和享受待遇水平提高等因素致使支出增长。
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9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22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4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51,4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283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及必需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正常运转。
(二)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民生保障兜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拟安排市本级三保支出21.06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5.87亿元、保运转支出0.45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74亿元,兜牢“三保”底线。二是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拟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专项资金2,500万元,提升教学质量专项资金600万元,租赁大屯新区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等普惠性教育服务905万元,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拟安排各项困难人群市级救助配套资金3,826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提质,拟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100万元,夯实公共卫生保障体系。五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精细化水平,拟安排公厕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保障城区公厕日常保洁、设施维修、耗材补给等工作。
2.聚焦重点项目攻坚,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谋划,拟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拟安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扶持资金500万元、个旧八抱树化工园区运行维护补助经费200万元、落实烟叶长效发展市级配套资金69万元,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支持加快现代化国有企业转型,拟安排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经费200万元,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四是拟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经费400万元,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有序推进。五是拟安排人才工作经费370万元,保障人才引育留用各项举措落地,为个旧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3.聚焦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绿色发展根基。一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拟安排环保重金属污染防治经费600万元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二是加快推进大屯海流域系统化治理,拟安排大屯海综合治理经费500万元,加强流域范围内污染源管控,持续提升大屯海流域水生态承载能力。三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拟安排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经费70万元,有效推动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4.聚力巩固衔接提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拟安排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1,000万元,精准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拟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441万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夯实乡村发展交通基础。三是拟安排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34万元、支持异地集中式产业帮扶项目经费170万元、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工作经费120万元,支持第一产业现代化加速发展,推动现代化农业产业建设;同时拟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9万元,有效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四是加大常态化帮扶队伍建设,拟安排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生活、通讯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170万元,为驻村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五是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拟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市级配套资金180万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
5.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提高现代信息化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拟安排信创工作经费720万元,提升政务沟通协同效率,筑牢政府信息安全屏障。二是完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拟安排云计算中心及大数据服务项目建设经费490万元,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三是安排保障城市监控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经费330万元,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格局。四是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拟安排低空经济发展资金475万元,推动立体智慧城市发展新模式,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不动摇。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持续强化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将“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贯穿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监督问效全过程,做到重大财政事项、重要财政安排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
(二)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促发展。坚决破“基数”,坚持“以事定钱”,推动财政资金深度统筹;积极寻求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探索重点领域攻坚,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提升。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评价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结果用起来,落实财政资金源头监管,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精准施策,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始终锚定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产业升级、财源振兴,着力推动财源结构从资源依赖型向多元支撑型转变,实现财源规模与质量双提升、速度与效益相统一,同时集中财力办大事,树牢“过紧日子”理念,从严从紧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决压缩低效无效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规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四)坚持底线思维,筑牢风险防控安全网。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全口径全方位全链条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化债方案,推动隐性债务降息、展期、置换,保持还本付息的稳定可持续。稳妥有序完成全年化债任务和平台公司压降任务。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建立库款动态调度机制,根据“三保”支出、债务偿还等刚性需求,科学测算库款保有量,确保库款规模维持在合理区间。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深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财政事业新篇章,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第二部分:个旧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与各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26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471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91万元。
与2025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97万元,下降7.38%。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减少128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68万元,下降 3.1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68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个旧市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项目 | 2025年 预算数 | 2026年 预算数 | 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2668 | 2471 | -197 | -7.38% |
1.因公出国(境)费 | 5 | 5 | 0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504 | 376 | -128 | -25.4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159 | 2091 | -68 | -3.1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39 | 439 | 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720 | 1652 | -68 | -3.95% |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做到总限额只减不增。
附: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个旧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三部分: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1年5月,我市财税部门根据全市财力情况和乡镇(街道)职责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激励发展、自求平衡”的财政管理体制,厘清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力求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对原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保证乡镇(街道)的既得利益;注重基本保障,确保乡镇(街道)财政正常运行,全市制定出台了《个旧市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办法》(个政办发〔2021〕21号)。在新体制中,各乡镇(街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统筹安排,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机构运转和民生保障,其余项目支出实行收入与支出挂钩。上级给予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计入财力统筹安排全市支出,故2026年预算草案中未单独反映市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个旧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2.68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4.21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额1.54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地方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0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1.54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1.41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2.81亿元。
二、个旧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44.51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1.21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额7.67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额1.23亿元,202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50.95亿元。
第五部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个旧市云计算中心及大数据服务项目资金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信息化、数字化的方针、政策,为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规划提供基础支撑。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的支撑服务工作。推动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智能计算中心等建设、运维和管理。配合拟定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调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相关事项。协调推进数字个旧、数字社会和智慧城市等创新型应用场景建设及使用。协助推进数据要素属性与权益等规则制定、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和数据安全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云安全资源池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协助推动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完成全年数字经济建设项目,方向涵盖智慧城市、智慧水务、智慧农业、智慧文旅等。积极探索“互联网+有色金属”模式,推动有色金属交易便捷化,做大做强个旧“线上有色”品牌。
2.建设个旧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党建+网格+大数据”体系,在政务云共汇聚600余万条数据,涵盖32个部门的35个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打通数据共享通道。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17期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
2、预算资金
个旧市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市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糖业是我市传统特色产业,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重视下,蔗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地形地貌、地理区位等因素制约,糖料甘蔗种植面积、户均规模、耕地条件、宿根周期、机械化程度等方面仍处于较低水平,甘蔗机械化推广面临着蔗区山区半山区多、坡度大、零星分布广、作业地块小、道路配套差等情况,蔗糖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良种良法亟待突破,需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全市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切实保护蔗农利益,加快推动全市蔗糖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针对糖料甘蔗生产的关键环节和发展短板,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实施补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促进甘蔗糖业发展和蔗农脱贫增收,为做好我市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和甘蔗机械化深翻开沟等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充分调动和保护蔗农种植积极性,确保全市蔗糖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全市蔗区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基本实现新植糖料蔗健康、脱毒种苗全覆盖,持续扩大脱毒种苗应用面积;推广宿根保摘管理技术延长宿根年限。2024-2025榨季完成健康种苗推广9429.8亩,脱毒种苗推广60亩,机械化深翻开沟9464.6亩,宿根保墒管理技术推广3546.6亩,分步式机收4917.61吨。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2025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农联发〔2024〕54号)要求进行预算明细测算
2、项目实施方案 - 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城市监控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经费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项目用于全市1600路城市视频监控管理及运营维护,200路老旧视频监控的更换,鸡街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60路视频监控管理及运营维护。随着社会的发展,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已经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监控、浏览、查询设立在治安复杂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街道、案件多发地段、重要路口、卡口等地点的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图像,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进而做到对紧急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和全面调度,有效提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当前,个旧市平安城市信息化建设存在项目单一,城市治安监控系统覆盖率低,电子警察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滞后,城市监控系统设备老旧等问题。信息化建设水平较全州重点县市差距较大,与反恐维稳形势和“平安创建”要求不适应;与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全面巩固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不适应。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贯彻部、厅、州和市局党委关于“智慧公安”建设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突出实战导向,深入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着力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持续提升赋能公安警务实战能力和水平,高质量推进我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取得新发展,高水平推进个旧智慧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 十八届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
2、考核省级调查通报结果,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满意度
第六部分:财政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预备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三保支出】“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支出、保运转支出。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措,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效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指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经费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改变预算编制传统的“基数+增长”的模式。
【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DRG精细化管理】是指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总额预算、DRG精细化管理、年度清算、合理超支分担”的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形成以打包付费总额预算为前提,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探索总额预付、病种付费、床日付费、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促进定点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附件:1.个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2.个旧市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111
附件【附件2.个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xlsx】
附件【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样表2026022510425725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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