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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马宏、李春梅等两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完善三道水小组滇中引水弃土厂租地协议的建议》的第10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滇中引水弃土厂选址位于三道水村小组,街道人大建议后,我局多次与大屯街道、滇中引水局协调解决三道水小组滇中引水弃土厂租地协议。通过两次与代表面商,以及向村民了解情况,掌握了未签订协议原因。因该协议需滇中引水局、大屯街道、三道水村小组三方协商签订,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大屯街道、滇中引水局与村民协商,协调解决三方分歧,解决存在问题,妥善处置好与居民签订租地协议事宜。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