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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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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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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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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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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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601000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强化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个室字〔2019〕19号)文件规定,个旧市民政局属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9个机构(科室):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地名区划科、社会事务科、养老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我单位为民政局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夯实困难群众增收基础
(1)完善社会体系建设,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是提高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二是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五是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工作;(2)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一是配齐配强“两支队伍”。二是推进儿童权益保障。三是开展“利剑护蕾”专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儿童暑期安全保护工作。五是建立以市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为召集人的个旧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摸排更新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六是印发《个旧市市级领导及部门挂联乡镇(街道)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七是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制定收养登记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并在办公场所公开,接受监督。
2.聚力基本社会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各领域发展
(1)推动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二是切实落实政策保障。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推动老龄委事业发展;(2)持续提升婚姻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二是探索新型婚姻登记服务模式;(3)推动殡葬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清廉云南建设个旧实践工作。四是开展殡仪馆、公墓、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殡葬用品生产厂家、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经营主体中涉及的各类违规违法等问题专项排查。五是组织召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征求意见会,主动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进行清理;(4)扎实开展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二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
3.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能力
(1)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二是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三是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培育社区文化、基层群防群治、应急处置、城乡融合等社会治理。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五是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及执法监督;(2)有序推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乡村著名福彩同行”公益项目。三是将地名文化纳入本土文化发展研究的重点领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五是编制区域地名规划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已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已公开空表,并备注说明原因且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5516354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60542.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53755.14元,增长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80755.14元,增长4.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7000.00元,下降9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次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收入360.6万元;二是增加殡仪馆维修改造资金收入1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55167268.81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806.48元,占总支出的1.86%;项目支出152276462.33元,占总支出的98.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57481.14元,增长4.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269.41元,增长2.09%;项目支出增加6098211.73元,增长4.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次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支出360.6万元;二是增加殡仪馆维修改造资金支出1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0806.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0796.48元,占基本支出的95.16%,人均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0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276462.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项目经费21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工作项目经费2738元,主要用于发放开展民族团结工作人员差旅费;个旧市平安建设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博爱红河”网络执行款项目经费3000元,主要用于我市留守儿童慰问支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3726元,主要用于征订党的建设类学习报刊书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经费22080元,主要用于我市社区干部培训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108823.53元,主要用于济民商贸有限公司保险费、社会救助核查工作经费、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等项目支出;遗属补助项目经费17089.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2名遗属人员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2198181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老年福利项目费用7449112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高龄老年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874638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低保项目经费105276842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192543元,主要用于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出现临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城乡特困项目经费16322264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补助;其它生活救助资金360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福利彩票项目经费20228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宣传工作经费;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4255295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助学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殡仪馆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88501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上年相比增加5093632.14元,增长3.49%,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569.48%。主要用于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个旧市平安建设经费及民族团结工作差旅费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个旧市平安建设及民族团结工作为新增临时性工作预算不够准确所以造成差异较大。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1057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8%。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1793762.55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办公支出及其他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支出2208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培训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2108823.53元,主要用于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经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经费、发放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社会工作师补助、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经办员协理员工资保险、支出社会救助核查工作经费;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552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699.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806.6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089.8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219818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74491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87463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749858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302909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支出2192543.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5825304.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1049696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49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10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89999(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68.12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减少25390000元;二是新增城乡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1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6749.9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3170.5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3214.58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化(2024年度单位退休减少1人、调出减少3人,调进增加4人、新录用增加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4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化(2024年度单位退休减少1人、调出减少3人,调进增加4人、新录用增加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4596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14.30元,增长6971.43%。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于本年支付。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45964.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14.30元,增长69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1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464.30元,增长4532.97%。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于本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3011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年终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464.30元,增长453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本年度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核查、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走访慰问、民政补助对象走访、基层政权治理、民政区划工作、养老儿童、社会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10.00元,比上年减少14752.20元,下降9.53%,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经费开支;二是单位人员变动(2024年度单位退休减少1人、调出减少3人,调进增加4人、新录用增加1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12600元、福利费165元、其它交通费125625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6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110067.59元,其中,流动资产1001136.59元,固定资产106131.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99.7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43.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247.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2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2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因本单位为民政部门二级预算单位,故GK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因本单位为民政部门二级预算单位,故GK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它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个旧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601111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7210910580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