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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6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47500201000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个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在原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了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于2024年3月24日挂牌成立。3月29日,经市委组织部调整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同时,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将自然资源、林业和林草两支执法队伍整体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科),下属单位共4个(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个旧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科。

2.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内设大队办公室、办案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机动中队、女子中队。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337”工作思路,聚焦主责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进一步。

1.强化政治引领,增强理想信念。一是狠抓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作用,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交流研讨8次。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成员讲党纪学习专题党课5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次,举办读书班1次、专题辅导报告1次,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1场次,观看“云上数字展厅”30人。二是统筹谋划,确保全年工作起好步。制定印发《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节前廉洁提醒7次,节前谈话2次。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全力保障市容环境秩序。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对占道经营、越门店经营、占道施工、乱摆乱放、违规张贴发放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全方位、全覆盖进行管理。2024年,共清理占道经营行为34198起、占道施工25起、占道堆放90起、违规粘贴小广告24902起。5月中旬至6月中旬,联合宝华街道、金湖街道、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多部门组成市容秩序整治专项工作组,对市区范围内占道经营、占道乱停乱放、“马路市场”以及临街广告牌、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6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经过一个月集中整治,金湖南路综合农贸市场、解放路、金盆小区、建安社区、上河路等几个问题突出的“马路市场”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精细治理成果获得群众和商户广泛好评。二是督促“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同市区各路段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3600余份,督促责任人保持门前路面整洁,门前垃圾及时清扫,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三是严格餐饮油烟监管。对全市范围内600余家餐饮服务业的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和清洗记录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餐饮业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排放干净油烟。同时,向社会公布来信来电来访渠道,针对性地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油烟污染问题。四是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管理。通过建筑垃圾综合管控平台,实时监控渣土运输企业8家,管理运输车辆111辆,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1793张,清运建筑垃圾180996方。在进出城主要路段对过往运输渣土车辆进行检查和管理,严禁在运输沿途中泼洒、抛撒。2024年,共处罚汽车污染路面6起,处罚未封闭运输14起。五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针对市区及大屯街道商业街区、道路两侧、移动载体、公共场所及高层建筑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开展设置安全、材料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检查。共排查城区及大屯街道户外广告招牌5196处,发现存在问题168个,已督促业主自行整改完成或统一拆除166处,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对市区朝阳天桥、个金公路、大屯街道东盟义乌商贸城等问题较突出的重要点位,紧盯目标任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3.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保障自然资源安全。根据《中共个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个编办〔2024〕32号),组建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受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以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一是加强矿区巡查,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及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024年,共开展非煤矿山动态巡查257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8件,作出行政处罚4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10次,封闭坑口31口,拆除工棚17间,收缴违法矿石277.328吨。二是强化土地动态巡查,2024年,开展土地动态巡查128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件。三是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查处治理。2024年,共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动态巡查220余次,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配合大屯街道办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拆除违法建筑49宗,拆除面积2840平方米。

4.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共个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个编办〔2024〕32号),组建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受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2024年,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行动、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共立案25起,查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13起,其中涉及违法使用林地案件9起、毁坏林地案件1起、毁坏苗木案件1起、滥伐林木案件1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林业和草原资源的安全。

5.深化法治观念教育,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强化法治监督。2024年以来,办结一般程序处罚161起,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做到“一案一审”。基本做到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案件立案审批、案件分析、审查、行政处罚审批、结案、及时规范。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先后邀请三名讲师团专家讲师进行授课。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三是贯彻落实普法责任。根据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次。结合日常执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法治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6.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现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一站式审批”、即办件“马上办”、承诺件“最多跑一次”的行政审批目标,并将承诺件法定办结时限缩短到3—8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2024年至今共录入法人行政许可1430条,自然人行政许可933条。三是助力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对企业“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等公示到期并符合修复要求的,及时通知并协助各企业进行修复,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7.强化信访提案办理,营造稳定发展环境。一是积极做好信访协调工作,2024年共受理舆情信访件215件,其中舆情交办件20件、州政府信箱转办件7件,“12345”州政府热线转办件175件、信访局转办件6件,《红河热线》转办件1件、媒体问政转办件1件、接待直接来电来访人员5人次。结案率为100%,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无重大情况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二是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方案,确保件件有人抓有人办。2024年共承办到人大建议3件,均为协办件。承办政协提案7件,主办2件,协办5件,共计承办建议提案10件。目前,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8.紧扣重点工作任务,成效突出亮点频现。一是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根据《个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缩减事业编制3名,连人带编划转10人到金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连人带编划转10人到宝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后个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37名。将自然资源、林业和林草两支执法队伍整体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自然资源执法大队编制11名,现有人员5人,林业和草原执法大队编制9名,现有人员3人,二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显著。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做好迎接准备工作。督察期间,我局共接到督察组转办举报件10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3件,其中涉及油烟问题3件、噪声问题4件、扬尘问题1件、油污排放1件、建筑垃圾问题1件。10件转办举报件均已按要求办结,办结率100%。工作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举报件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力求通过办理一件举报案件,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期间,牵头负责的“恒源小区森林牧场噪声扰民”信访件,经多方沟通,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既彻底解决了原来小区中的噪声扰民问题,又兼顾了鲜奶配送的民生保障,获得了群众好评,实现了“双赢”局面,信访件的处理得到了省、州、市的一致好评。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成果丰硕。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将“执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务实重干,在平凡的岗位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被市级媒体报道4次,在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同时,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四是文明理念传播浸润人心。1月,举办“城管执法携七彩 ‘童’建锡都文明城”活动,邀请到11名儿童前来参加体验活动,近距离了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活动的举办,发动和引导未成年人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市容环境意识,逐步构建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管理格局,营造社会互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326256.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485.40元,占总收入的78.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7770.96元,占总收入的21.8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8388.76元,下降15.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710.30元,下降5.8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07678.46元,增长69.2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501941.91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869.91元,占总支出的99.92%;项目支出2072.00元,占总支出的0.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1256.87元,增长20.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6288.87元,增长20.56%;项目支出减少5032.00元,下降70.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9869.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4332.48元,占基本支出的66.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5537.43元,占基本支出的33.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2.00元。其中: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支出2072.00元。

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072.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市委、市政府坚持党对民族宗教的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规范、督促和检查,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核心,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485.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68%。与上年相比增加100710.30元,增长5.86%,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2024年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市委、市政府坚持党对民族宗教的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规范、督促和检查,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核心,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07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完成年初预算的77.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10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417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6.62%,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完成年初预算的96.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0.00元,决算为877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30元,下降1.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0.00元,决算为8777.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30元,下降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0.00元,支出决算为877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30元,下降1.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0.00元,决算为877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未完成支付,减少了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7.30元,下降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未完成支付,减少了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080.92元,比上年增加15775.76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日常运行经费并入本局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1500763.62元,其中,流动资产131712.28元,固定资产3092910.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201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62011.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570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7.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77.1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77.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77.1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47500201111



附件【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7.16)202507211113221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