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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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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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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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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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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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76301000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和法规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担当,在政治统领上竭力,党的建设更加扎实
1.强化理论武装,激发为民服务动力。坚持以锻造政治坚定、专业过硬的医保队伍作为党建与医保一体化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值班党员引领学、线上线下钻研学、主题党日流动学、党课宣讲带头学、调研实践现场学”五个维度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开展4+X主题党日、红色经典大家读、青年说等系列活动;二是创新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开展“音乐+思政”的创新型课堂,以主讲人沉浸式讲述、播放榜样人物原声影像、故事讲述、诗歌朗诵、大合唱、舞蹈等形式,切实增强课程吸引力,引导干部赓续红色血脉、学习榜样,激发为民服务动力。今年共开展以百年党史、榜样的力量为主题的原创音乐思政课2堂。
2.强化廉政建设,营造“清廉医保”风气。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推动“清廉医保”建设。
3.强化党建引领,拓展便民服务领域。持续推进“行业部门+地方龙头企业”共建模式,指导一心堂、健之佳药店建设101个锡都暖心服务驿站,365天为新就业群体、市民群众提供360°暖心服务。打造“一心健行”“温暖出发”2个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便民服务、走访慰问、健康运动等志愿服务,并牵头举办第二届城市轻徒步活动、系列关爱一老一小活动等,服务群众3.75万余人次。“一心健行”志愿服务项目在个旧市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个旧市精品项目”,党建工作与医保服务取得了“双赢”的显著成效。
4.拓宽宣传途径,传递医保“好声音”。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针对群众需求,采取专题宣讲、展板宣传、有奖问答、文艺表演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并自编自演短视频4个,录制音频3条,发放宣传资料近32万份,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疑释惑,不断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同时,在各级媒体发布信息123篇(其中新华社客户端2篇,学习强国7篇,省级媒体14篇,州级媒体51篇,市级媒体49篇),在全州医保系统“医保伴我行,健康在身边”主题征文和文化作品征集评选中,获主题征文类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多形式、多渠道打通医保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二)精准施策,在医保惠民上着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1.稳步推进全民参保扩围提质。始终把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医保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机制,以“影音式”“驻点式”“扫街式”等宣传形式和便民的征缴措施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印制22万份参保宣传材料,通过摆摊设点、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宣传和征缴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1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1.27万人,城乡居民24.88万人)。
2.落实调整缴费费率惠企利民。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从2024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全州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0%调整为7%。据统计,全市825家企业每月减少缴纳医保费654万元,每年预计缴纳医保费将减少7848万元。
3.稳慎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稳步推进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做到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在摸清6.58万退休职工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精准研判防控、及时处置风险,持续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有序开展、平稳运行。同时,通过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医疗机构等“五进活动”进行全覆盖宣传,目前共开展集中和上门宣讲19场次,参培人员达1500余人。
4.持续压实困难群众精准救助。一是全面落实资助参保政策。2024年,资助参保3.39万人,资助金额420.89万元,参保率达99%以上。二是全面落实三重保障制度。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患者,对脱贫户、监测对象等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人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脱贫户、监测对象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6.37%,确保了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的联系、稳定性。截至目前,救助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等农村低收入人口7.22万人次,救助金额2258.23万元。
(三)科学测算,在预算决算上加力,基金运行更加高效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389万元,已完成500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01.2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预算收入66716万元,已完成670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00.55%。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总支出49389万元,已完成支出500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01.2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总支出66153万元,已完成支出660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99.8%。
(四)积极探索,在攻坚克难上聚力,改革创新更加深入
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个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打包付费下DRG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个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下DRG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进行“双控”。目前,各级医疗机构出现了费用的控制响应,三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速放缓,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就诊人次略微升高,分级诊疗成效逐步显现,通过医保基金指挥棒作用的发挥,促进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2.落实“两病”政策减轻群众负担。为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负担,扩大医保政策受益面,支持村卫生室开展城乡居民“两病”医药服务,扎实推进基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断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全市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1416人次,统筹基金支出2.25万元。
3.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认真贯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一是助力村卫生室提质增效,预付76家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金181.55万元,有效缓解基层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二是积极探索集采药品进药店,全州率先在11家慢性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设置集采药品零差销售专柜,全年共计销售集采药品20.1万盒,销售金额426.86万元,服务5.43万人次,单个药品价格最高降幅达85%,预计节省医疗费用支出460余万元;三是完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行采购进度预警和通报机制,不断提高集采执行率。截至12月,全市119家医疗机构参与集采药品1075种、耗材593种,采购金额达12625.32万元,医保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五)提质增效,在便捷高效上发力,经办服务更加便民
1.优化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学以致用,比武练出真本领。以比促练的锤炼,以“比学赶超”的斗志昂扬精神,积极参加省、州医保局组织的线上、线下医保练兵比武活动。在州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大赛中,获得全州第一的好成绩;二是持续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开展“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业务,压缩事项办理时限,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三是实现新生儿落地参保。缩减办理环节、拓宽参保缴费渠道,新生儿实现“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截至12月31日,共办理新生儿落地保2184人;四是医保线上支付步入快车道。医保基金财务支付全面实行“线上”全流程模式,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费用实现业务端、财务端和银行端的连接服务,节约了时间,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基金支付效率,也有效保障了基金支付的安全。
2.信息化建设赋能医保经办服务。一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市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5.86万人,激活率达98.78%。医保电子凭证结算230.32万人次,结算率达77.43%。二是推进医保“刷脸支付”模式。鼓励推广应用刷脸设备,各医药机构逐步实现“刷脸就医”。同时,通过医保“村村通”工程,做好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在卫生院及卫生室的落地应用,实现村级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目前,166家定点医药机构共投入使用195台刷脸设备,刷脸结算61.70万人次;三是推进移动支付建设。完成19家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参保群众在手机客户端即可完成预约挂号、医保基金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和自费费用的实时结算。四是建立网厅促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医保经办业务在线办理,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参保单位注册医保网厅1327家,单位网厅业务经办数量11449人次。开通基层网厅440个,业务经办数量22789人次。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覆盖率达100%,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便捷办、家门口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培根固源,在引领示范上用力,基金监管更加严密
1.多向发力,强化基金监管。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共核查国家局、省局下发线索8个,并举一反三,深挖存在问题。二是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2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80家,其中行政处罚5家、协议处理28家、约谈269家、责令整改21家,处理违法违规费用共计1352.37万元。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及时反馈,共受理投诉件12件,办结率100%。四是加强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畅通案件移交机制,向相关部门移交线索4件。
2.宣传引导,营造监管氛围。为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制作基金监管宣传短视频;充分营造基金监管宣传月同参与氛围,征集基金监管文艺作品20余份,在市级媒体平台展览宣传;曝光一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有效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及时梳理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提炼形成《基金监管专刊》印发至定点医药机构,目前已印发6期,作为探索事前监管和分享经验的“主阵地”,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3.强化建设,开展医药整治。一是为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成立个旧市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组,按照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要求,完成对我局30名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二是向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出89名覆盖“医药类、信息技术类、财务类和法律类”等领域的专家,组建个旧市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三是下发7批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4轮自查自纠,主动做好医保基金“守门人”。四是引导树立医保领域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组织全市89家村卫生室开展系统账号自查,共清理出一号多点共用卫生室4家,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76695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6953.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85482.04元,下降3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85482.04元,下降33.55%。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费用减少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减少1058.08万元,是因为2023年有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26万元,而2024年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766953.79元。其中:基本支出5279059.95元,占总支出的25.42%;项目支出15487893.84元,占总支出的74.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485482.04元,下降33.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53137.50元,下降54.62%;项目支出减少4132344.54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付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支出6525000元,2024年没有,并且2023年有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26万元,而2024年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9059.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1987.35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7072.60元,占基本支出的7.52%。2024年人员经费支出比2023年少6355607.77元的原因是2023年有付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支出6525000元,2024年没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87893.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与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数19620238.38元相比减少4132344.5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26万元,而2024年没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6953.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485482.04元,下降33.55%,完成年初预算的72.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工会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98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完成年初预算的67.1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56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05)499244.8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26600.36元,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2578.53元,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6397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7%,完成年初预算的72.02%。
(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4199051.26元,其中209379.26元为基本支出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1398967 2元为项目支出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2024年财政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53460.54元,用于事业人员于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44908.58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6759.15元,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城乡医疗救助(01)400000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3462559.71元,其中3182559.71元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280000元为项目支出用于基金监管工作的相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事业运行(50)689018.02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9)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186221.84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支出622000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支出,2024年省属困难企业(含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支出以及2024年、2023年伤残军人医疗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29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录4名事业人员,调入3名事业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416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8.90元,下降22.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4162.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8.90元,下降22.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6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18.90元,下降22.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6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8.90元,下降22.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416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控制和减少“三公”经费的发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8.90元,下降22.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6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18.9元,下降22.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控制和减少“三公”经费的发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072.60元,比上年增加2470.27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末事业单位实有人数比2023年增加7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80777.46元,其中,流动资产710.53元,固定资产480066.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8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559.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0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0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76301111
附件【个旧市医疗保障局(1)202507210856041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