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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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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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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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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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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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1000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编制、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等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2)负责人力资源、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和职业能力建设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信访科、法制监察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就业促进科、人才服务科。
2.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公共业务科、待遇管理科、财务管理科、社会保险稽核科、统计监测科。
3.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个旧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独立核算单位);
2.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单位);
3.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独立核算单位);
4.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非独立核算单位);
5.个旧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共招聘212名事业人员到个旧工作;办理159人调动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新设置或重新设置事业单位岗位31家,完成193名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晋升及130名机关工勤人员、63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嘉奖工作。共审批机关工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6364人,人均月增资84.82元;引导全市新就业形态群体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619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4%,100%完成140个企业薪酬调查样本任务。共受理解决欠薪举报投诉线索共计481件,涉及劳动者2159人,解决劳动者工资251.16万元;率先在全州成立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收到案件473件,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88.88%,仲裁终结率为68.25%,共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1049.82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422647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86474.41元,占总收入的99.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59528.36元,增长3.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9997.81元,增长3.75%;其他收入增加39530.55元,增长8420.61%。主要原因是:1.根据个财预〔2024〕35号文件,新增全市人才工作经费600000.00元;2.根据个财预〔2024〕7、52号文件,职教幼教生活补助、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资金增加2659564.93元;3.根据红财社发〔2023〕137号文件,就业见习补贴增加236100元;4.根据红财社发〔2024〕63、86号等文件,增加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等就业资金398120.09元;5.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减少640700.00元;6.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减少192849.40元;7.社保中心采购办公设备补助项目资金减少56000.00元;8.入驻市政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重点相关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175745.65元;9.厉行节约,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基本支出减少508492.16元;10.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非同级财政拨入烟草培训工作经费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4226474.41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6431.98元,占总支出的28.86%;项目支出45690042.43元,占总支出的71.1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53365.75元,增长3.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4232.45元,下降3.41%;项目支出增加3007598.20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1.根据个财预〔2024〕35号,新增全市人才工作经费600000.00元;2.根据个财预〔2024〕7、52号职教幼教生活补助、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资金增加2659564.93元;3.根据红财社发〔2023〕137号文件,就业见习补贴增加236100元;4.根据红财社发〔2024〕63、86号等文件,增加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等就业资金398120.09元;5.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减少640700.00元;6.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减少192849.40元;7.社保中心采购办公设备补助项目资金减少56000.00元;8.入驻市政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重点相关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175745.65元;9.厉行节约,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基本支出减少508492.16元;10.2023年列支了上年结转资金6162.61元,2024年无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36431.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83822.97元,占基本支出的9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609.01元,占基本支出的4.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90042.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9177.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支出;
2.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47051.4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支出;
3.2023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8621.29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人人力资源调查办公费用相关开支;
4.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8901.6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参与实施各类人事考务相关支出;
5.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749.00元,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相关办公开支;
6.非税成本核拨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645.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相关工作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7867.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贴;
8.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142.00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相关办公费用相关开支;
9.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948.98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人人力资源调查办公费用相关开支;
10.烤烟种植技术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一楼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建设相关费用;
1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92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党建工作发展,支付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干部补贴;
12.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294.00元,主要用于抽调宗教场所改造人员差旅费;
13.全市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锡都系列人才、项目”培养工程引进人才相关费用;
14.人社局入驻市政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经费2637.00元,主要用于入驻市政务中心相关办公经费支出;
15.人社局重点相关工作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151.00元,主要用于稳就业保就业、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等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16.丧葬抚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43432.4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补助资金;
17.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经费4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参与实施各类人事考务相关支出;
18.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优秀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19.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项目经费23010039.9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
20.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349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
2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2072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
2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556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
2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市级资金项目经费271864.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
24.2023年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25.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533.79元,主要用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等就业资金的支出;
26.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经费1462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
27.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816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
28.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
29.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10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等就业资金的支出;
30.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028.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3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3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五批)资金项目经费139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33.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34.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三批)资金项目经费7325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35.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目经费599.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
36.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046060.37元,主要用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等就业资金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647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增加2319997.81元,增长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8.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02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完成年初预算的6330.02%。主要用于实施“锡都系列人才、项目”培养工程引进人才相关费用600000.00元、推进党建工作发展,支付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干部7920.00元、补贴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229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4219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9%,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主要用于: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机关运转经费等开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390457.05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3035454.38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1496150.60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2507509.3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1091922.24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731545.6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我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及参与实施的各类人事考务相关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0281.9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 (02项)支出21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518460.48元,主要用于我局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9678.43元,主要用于我局及下属单位记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9项)支出24787310.58元,主要用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23010039.90元和支付职教幼教生活补助1777270.68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就业见习补贴(11项)支出33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19303934.43元,主要用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等就业资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291300.1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死亡职工丧葬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27984.56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统筹外增资项目资金616000.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0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31661990.00元、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21100000.0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442712.80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3000.00元等由我局代编预算但不过我单位经费账务核算,而是直接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及相关单位;二是年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29940.00元由社保基金发放养老金。以上资金共计303763642.8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7.6%。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922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46732.6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36024.3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73,758.9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2713.4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3707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2024年根据工作需要追加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预算1337076.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7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提高缴费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717.00元,决算为157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22.00元,增长241.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717.00元,决算为157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22.00元,增长241.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122.00元,增长241.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717.00元,支出决算为157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22.00元,增长241.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717.00元,决算为157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122.00元,增长241.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122.00元,增长41.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库款不足,2023年公务接待费7300.00元至2024年年初支出,故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609.01元,比上年减少215587.95元,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273.51元、水费939.90元、电费2534.06元、邮电费16549.64元、差旅费8500.00元、培训费7458.00元、公务接待费8130.00元、工会经费80100.00元、福利费3000.00元、其他公务交通费(含公务交通补贴)5839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1.9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9537194.89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906.16元,固定资产3509598.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000000.00元,无形资产8690.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212.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565.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3项,账面原值2151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1111
附件【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71710484316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