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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34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1000

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强化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地名区划科,社会事务科,养老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

2.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4.个旧市救助管理站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6.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

7.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

2.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4.个旧市救助管理站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故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因不在编车辆属于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在个旧市车辆改革前购置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夯实困难群众增收基础

(1)完善社会体系建设,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是提高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二是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五是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工作;(2)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一是配齐配强“两支队伍”。二是推进儿童权益保障。三是开展“利剑护蕾”专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儿童暑期安全保护工作。五是建立以市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为召集人的个旧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摸排更新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六是印发《个旧市市级领导及部门挂联乡镇(街道)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七是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制定收养登记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并在办公场所公开,接受监督。

2.聚力基本社会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各领域发展

(1)推动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二是切实落实政策保障。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推动老龄委事业发展;(2)持续提升婚姻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二是探索新型婚姻登记服务模式;(3)推动殡葬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清廉云南建设个旧实践工作。四是开展殡仪馆、公墓、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殡葬用品生产厂家、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经营主体中涉及的各类违规违法等问题专项排查。五是组织召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征求意见会,主动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进行清理;(4)扎实开展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二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

3.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能力

(1)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二是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三是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培育社区文化、基层群防群治、应急处置、城乡融合等社会治理。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五是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及执法监督;(2)有序推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乡村著名福彩同行”公益项目。三是将地名文化纳入本土文化发展研究的重点领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五是编制区域地名规划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2913312.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59116.70元,占总收入的98.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40897.1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1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299.0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50196.23元,增长2.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71710.26元,增长2.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65319.77元,增长3.4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6833.80元,下降86.72%。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一次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收入360.6万元,二是增加殡仪馆维修改造资金收入150万元,三是拨入其他工作经费补助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3894613.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0863.30元,占总支出的6.24%;项目支出153663750.58元,占总支出的93.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56359.71元,增长3.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7597.25元,增长3.31%;项目支出增加4628762.46元,增长3.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一次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收入360.6万元,二是增加殡仪馆维修改造资金收入1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30863.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95452.45元,占基本支出的90.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5410.85元,占基本支出的9.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63750.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民政局机关: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276462.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项目经费21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工作项目经费2738元,主要用于发放开展民族团结工作人员差旅费;个旧市平安建设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博爱红河”网络执行款项目经费3000元,主要用于我市留守儿童慰问支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3726元,主要用于征订党的建设类学习报刊书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经费22080元,主要用于我市社区干部培训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108823.53元,主要用于济民商贸有限公司保险费、社会救助核查工作经费、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等项目支出;遗属补助项目经费17089.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2名遗属人员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2198181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老年福利项目费用7449112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高龄老年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874638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低保项目经费105276842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192543元,主要用于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出现临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城乡特困项目经费16322264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补助;其它生活救助资金360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福利彩票项目经费20228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宣传工作经费;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4255295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助学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殡仪馆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4262.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红财社发〔2024〕5号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5067.4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个财预〔2024〕75号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757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生活补助发放;红财社发〔2020〕182号个旧市荣誉军人光荣院维修及设备购置补助经费20230.88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荣誉军人光荣院维修及设备购置;红财社发〔2019〕22号养老机构提升改造补助经费591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个财预〔2024〕98号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324956.8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红财社发〔2021〕141号个旧市老年养护院改造项目补助经费1996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医务室设备采购支出;红财社发〔2018〕191号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康复训练补助90.55元,主要用于残障儿童康复训练器材采购;红财社发〔2019〕129号儿童福利院设备购买补助经费475043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儿童福利院设备购买支出;9、红财社发﹝2019﹞129号孤残儿童明天计划康复经费48104.10元,主要用于孤残儿童明天计划康复支出;红财社发〔2021〕14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护理型养老床位改造项目补助经费47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护理型养老床位改造;红财社发〔2021〕111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助经费3270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费支出;红财综发〔2021〕5号个旧市儿童福利院设施改造补助经费18773.91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儿童福利院设施改造;红财综发〔2022〕3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维修补助经费22452.9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和维修;红财社发〔2022〕3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助经费108128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费支出。

婚姻登记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3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个旧市婚姻工作保障经费”项目经费89300.00元,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

救助管理站: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13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经费186136.00元,主要用于救助业务工作开展,单位组织“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组织动员全站职工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处置,坚决杜绝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同时建立常态化街面巡查制度,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完善街面救助程序,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开展“在站寻家,让爱回家”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救助法规政策和开展寻亲服务工作,大力推广智能寻亲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每年6月19日,认真开展了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努力协调多部门、多区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环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89.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经费7589.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2969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3%。与上年相比增加2896903.37元,增长1.88%,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569.48%。主要用于,其中,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2013404宗教事务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个旧市平安建设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个旧市平安建设及民族团结工作为新增临时性工作,预算金额不足所以造成差异较大。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8320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6%。主要用于,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1793762.55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办公支出及其他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2208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培训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56080.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经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经费、发放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社会工作师补助、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经办员协理员工资保险经费;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552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6833.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927.2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5067.4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2080801死亡抚恤32250.4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230.88元,主要用于福利中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219818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2081002老年福利745502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2081004殡葬338584.74元,主要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02662.29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006养老服务199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等养老服务;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7463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49858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2909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192543.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06081.66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49696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498000.00元,主要用于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生活补助,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10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89999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17.9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减少25390000元;二是新增城乡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150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主要用于,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6749.9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8185.7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0634.9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38.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单位退休2人、调出3人,调入4人、新录用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0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主要用于,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5600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单位退休2人、调出3人,调入4人、新录用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12.00元,决算为128331.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841.96元,增长785.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00.00元,决算为127826.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12.00元,决算为5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9%,完成年初预算的0.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4576.96元,增长86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5.00元,下降59.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35.00元,下降59.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12.00元,支出决算为112481.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991.96元,增长676.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00.00元,决算为111976.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12.00元,决算为5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8726.96元,增长74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5.00元,下降59.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35元,下降59.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于2024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配套上级调研检查工作、开展社会救助核查、儿童收养评估、民政补助对象走访、基层政权治理、民政区划工作、养老儿童、社会事务工作,巡查街面及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福利中心来访、考察、调研、检查福利中心工作等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10.00元,比上年减少14752.20元,下降9.53%,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经费开支;二是单位人员变动(2024年度单位退休1人、调出3人,调入4人、新录用1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12600.00元、福利费165.00元、其它交通费125625.00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62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9294930.68元,其中,流动资产2450936.81元,固定资产27648331.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192860.00元,无形资产2802.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531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3510.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8537.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2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3262.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4305.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4305.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1111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汇总)20250721023001303.xlsx